不清不楚的,有一天凌晨我照常过来洒水,看见这家院子里的门灯亮着,这家女人披着一件披肩,站在院子里左顾右盼,过了一会儿,隔壁的小哥就从他自己家出来,然后走到隔壁的院门口,女主人小跑过去,给他开了门。
两个人还……搂搂抱抱的。
但就算我看见了,我觉得也跟我没啥关系。
这毕竟是人家自己的私事,对吧?
但我真没想到,有一天,他们竟然会闹出人命来。
但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死的竟然是隔壁的男主人。
你们说说这不是很没道理吗?
明明是男主人被带了绿帽子,怎么他还死了呢?!
要是我,我肯定打死那个臭小子啊,怎么还能叫他给杀了呢?
(请证人注意言行,不要说跟证言无关的话。)
好的,好的,这不是话赶话嘛。
(除了看见周锦程从隔壁院子里逃离,你还看见什么了吗?)
让我想想,对了,我当时还听见了车子的引擎轰鸣声。
因为那个引擎声特别低沉,我就注意到了,在周锦程家隔壁的院子里,停着一辆很大的suv,我不懂车,当时天黑我也看不清牌子,但从外观上看,应该是一辆很贵的车。
车子还是发动状态,但驾驶位上没有人。
我推断,可能是车子的驾驶员从车上下来之后,直接就进屋了,没有来得及关车锁车。
我当时还嘀咕了一下,我说这车手刹拉没拉起来啊,停车不拉手刹可不安全,这一带都是高档住户,你这车要是溜车了,碰到别人家的车,那损失可不小啊。
总之,这就是我当时看到的一切,所有的我都说了,没有保留。
虽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这么说有点奇怪,但我还是想多一句嘴
很多人表面上看着西装革履,温文尔雅,一副体面的样子,但背地里做的勾当,真是让人没法下嘴说出来。不要说我仇富,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事实。
相比而言,我还觉得我们这些过的一般的穷人,没这么多花花肠子呢。
我虽然只是个环卫工,但我认为我也要尽公民的义务,希望这个案子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
——
证人三号
赵明正,男,29岁,宠物医院院长,所经营的宠物医院就在案发小区的门面房。
证言
我亲眼看见了整个谋杀的过程。
这是真的。
而且我还有录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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