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击鼓鸣冤(3 / 4)

力。”

虽然李老爷已经没有在朝为官,但县令还是以下官自居,以示尊敬。

“这个你放心,我已经修书一封传书京城,到时候台州方面如若给你施压,你一定要顶住。

届时,吏部自然也有人会给台州府那边打招呼的。

这案子如若办好了,对你说不定也是一个机会。”

一听此话,县令眼睛一亮,赶紧拱手道“下官明白了,多谢李老爷抬举。”

“呵呵,不用客气,也就一句话的事。”

有了李老爷作担保,县令自然犹如吃了一颗定心丸。

等到李老爷告辞离开之后,便开始翻阅有关楚怀仁以及其表弟周安的一些旧案……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既然要动那姓楚的,就必须有足够的罪行,打得对方难以翻身。

当晚,顾鸣又一次来到台州府,经过一番打听之后,分别找到了曾被楚怀仁欺压过的几个苦主……

次日上午。

天台县县衙门口的鸣冤鼓被人敲响。

敲鼓之人正是顾鸣。

因为这次是由他出面替赵得水夫妇打官司,相当于是代理人的身份。

如若让赵得水夫妇击鼓,按规矩他俩是平头百姓,上了堂必须要先挨板子。

由顾鸣出面就可以免去一顿板,毕竟秀才有功名。

对此,县令早有准备,已经在后堂准备就绪,一听到鼓声当即命人将击鼓人带上堂,他自己也一整官服,带着师爷坐上公堂。

“堂下何人,因何击鼓鸣冤?”

待到顾鸣与赵得水夫妇上了公堂之后,县令便依例拍了下惊堂木喝问。

“回大人话,在下顾鸣,乃金华府一名秀才,目前在李老爷府中教书。

今日上堂,乃是替人告状。

这是原告赵得水,以及其妻赵吴氏。

去年,赵吴氏在街上买东西,结果却遇上了台州府人氏楚仁怀,以及表弟,天台县人氏周安。

楚仁怀二人眼见赵吴氏出落得水灵,便上前非礼。

赵吴氏一边挣扎,一边大呼救命。

赵得水就在附近,听到妻子的呼救声赶紧跑了过来推开了楚仁怀二人,并怒声喝斥。

结果,楚仁怀二人恼羞成怒,竟命手下四个家丁当街殴打赵得水,最终打断了其右腿,导致永久伤残,严重影响了其生活。

这是状纸,请大人过目……”

“师爷,呈上来。”

“是,大人。”

师爷走下来接过状纸,并递给县令看。

其实这件事县令早就一清二楚,只不过,面子上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似的,细细看着状纸上所述的事件经过。

看完之后,又问“此事果真如状纸上所写?”

“大人,千真万确,在下也不可能拿自己的功名开玩笑。”

“是否有人作证?”

“有,当时街上有不少人围观,陈家铁铺的陈铁匠、孙氏裁缝铺的孙掌柜、卖菜的王婆、货郎胡三……”

顾鸣一口气念出好几个目击证人来。

当然,当时的目击证人有很多,只不过大多数不愿惹火上身。而且,赵得水也记不住那么多人。

只不过,只要有几个目击证人作证,也足以让县令定案。

于是,县令当即命人前去找这几个证人。

最终除了货郎胡三没找到,另外几个全都来到了公堂。

经过分别询问,几个证人一一还原了当时的情形,由师爷记录,几个证人分别签字画押。

他们的证词,足以证明乃是楚怀仁与其表弟周安调戏民女在先,之后又恶意殴打赵得水导致其伤残。

证据确凿,县令当即喝令拿人。

因为楚怀仁并不在天台县,故而衙役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