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种招呼声,想也知道对方不可能是来走亲访友什么的。
李太初瞬间就打起了警惕,敏锐的视觉很快就注意到了山洞里那两位都相貌。
首先是一位金发的帅哥,神情有些轻挑,看上去就挺不正经的。
但李太初却能透过他这副花花公子的外貌,感受出他那身体里那庞大的魔力。
也不知道他生前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旁边那个人,黑发,长得还挺帅,眼睛下边还有一颗黑痣。
这倒是给了李太初提醒,毕竟历史上有明显说留有黑痣的名人并不在多数。
而且,双枪……
“迪卢木多?”
李太初试探性地问道。
黑发男子有些意外,没想到李太初能这么容易地认出他来。
不过,他还没有说话,身边的金发美男子就说道:“不错啊!迪卢木多,看来你在后世的名气比我大的多啊!”
迪卢木多诚惶诚恐,说道:“吾王啊!您可千万别跟在下开这种玩笑,在下岂有胆量跟吾王相提并论!这只不过是因为在下有这颗被诅咒的魔痣罢了!”
确实,有这颗爱之黑痣,迪卢木多的名气也是水涨船高。
有多少人羡慕他的能力,就有多少人认识他。
不过,迪卢木多这话一说完,李太初也推断出了那位金发美男子的身份——芬恩,芬恩·麦克库尔,爱林的守护者。
难怪李太初会对他有所忌惮,这位可是能以人类之躯击杀神灵的强者啊!
甚至,那位神还不是一般的神——战神努亚达,一听名号就是个难对付的家伙。
哪怕芬恩也是有着神性,但能有这能耐,属实难得。
李太初没来得及多做评价,茨木童子就不爽地说道:“你们这群人!还在这里聊起来了啊!这里可是我们的地盘啊!居然敢这么嚣张,是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吗!”
对象不是酒吞童子的话,茨木童子的语气还是像个狠人的。
李太初:“……要打就快点,别墨迹了!”
酒吞童子:“阿拉……老板急了,那也是,就快点把这两个人解决,然后大摆筵席吧!”
芬恩:“看来我们两个不速之客还是被讨厌了呢!还真是可惜,我们连正式的自我介绍都还没做呢!”
迪卢木多:“吾王,是否要展开战斗?”
不管召唤他们的人下了什么命令,既然有芬恩在旁边,那迪卢木多就会询问芬恩的意见。
如果芬恩的意愿和御主相悖,那么……
迪卢木多当然不想这个可能性出现,所以还是跳过不说了。
也幸好,芬恩并没有让迪卢木多为难的意思,似有无奈地叹息了一声,说道:“那么没办法,费奥纳骑士团的团长——芬恩·麦克库尔,要取下你们的首级了!”
迪卢木多也附和道:“费奥纳骑士团的第一勇士,迪卢木多,出击!”
话音落下,李太初也懂得抢占先机的道理,拖着饥饿的身躯,瞬间就闪到了迪卢木多的身边。
还只是从者的迪卢木多远没有英灵时的他强大,甚至可能都比不上凡人时的他。等李太初闪到他身边的时候,他还没反应过来,李太初就顺手一剑挑在了他的枪上……准确来说,是剑鞘。
李太初知道,迪卢木多有一支长枪,名为破魔的红蔷薇,应该就是自己现在挑着的这支红色的。
据说,连施加于武装上的魔术强化、附加能力什么的,在接触到这把枪的时候都会失去一切效果。
李太初这把青可是真实世间独一啊!他可不敢拿自己挚爱的佩剑去试探这种传说。
所以,只好拿剑鞘牺牲了,反正这把剑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