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吴少诚的野心(1 / 2)

唐朝好郎君 叶苑风 2385 字 2020-06-20

“大声地告诉我,想不想保护自己的妻儿老小,保护自己的财产,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想!”

打鸡血到这里的时候,原先歪歪斜斜的兵士竟然都站直了身体,甚至有些人眼圈都泛红了。

“你们是军人,是汴州的军人,更是大唐的军人,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

“敢问大人,何谓天职?”一个小队长不解地问道。

“天职就是天命使然,上官下达的所有命令都要无条件服从,还有什么有问的吗?”

“没了。”

“从今日起,高顺就是你们的教官,所有的训练都应听从他的指挥,包括吕校尉。”

吕奇见他还要跟着这些军士每天操练,非常不乐意,“大人,某官居校尉,战力非凡,就不用操练了吧?”

“好!”

“多谢大人!”

“我们做个比试如何,你我二人同时从这里跑到校场尽头,再折返回来,看看谁先完成,如果吕校尉能赢了我,非但不用操练,某还当着诸位的面,为你洗脚。”

“此话当真?”校场的尺寸吕奇一清二楚,从这里到校场尽头约摸六十丈,以他的能力,超过身材瘦小的李刺史应该绰绰有余,更加根深蒂固的念头是,他李煜一个文人,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可能比得过孔武有力的他,和他比试速度,李煜成是犯傻了。

陈锋也认为李煜有些托大了,吕奇何人,领军校尉,即便他去青楼的次数多了些,可身体底子在那里,似李煜这等文弱书生怎么可能赢得了吕奇。

他用手肘顶了顶李煜的后背,示意他不要应下。

“某言出必行!”

“好!某若不能赢李刺史,从今以后不再去青楼找女人,诸位都是见证。”

李煜一听心里乐了,吕奇居然敢这么说,可见自认为是必赢,只是想到从今以后他不能再去找女人,心里先为他默哀三分钟。

石玉见自家主人开始活动热身,就上前说道,“郎君,不如让小的替你比赛。”

“某之所以答应跟吕奇比试,是想让这些兵士知道,不能轻视任何人的战斗力,即便某是一阶文人,即便某年少。”

“小的懂了!”

身为李煜身边的人,石玉很清楚自家郎君现在的能力,每天的晨跑必不可少,有时还会和他一起从汴州城跑到汴州城外,除此之外,郎君还在州衙弄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叫什么单杠、鞍马……。

比攀爬或许他还不如自己,但是若比试跑动速度,几乎已经和常年奔跑的自己不相上下。

“刺史大人是文人,怎么可能比得过吕校尉,某看刺史大人要给吕校尉洗脚了。”

“某也这么认为。”

“某……”

一时间,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吕奇必赢无疑,队伍之中助威声四起,他若输给了李煜,那就意味着武人反被文人压了一头,这是武人极大的耻辱,所以吕奇不能输,也输不了。

“校尉威武!”

“校尉威武!”

……

吕奇看他做那些稀奇古怪的动作,忍不住笑道,“刺史大人这是在玩杂耍么,恐怕对比试并无大用吧,若担心输了,这场比试也不用比了,只是不让某随军操练就好。”

他这句话,被李煜无视了,“好了,我们准备开始吧。”

李煜半跪在地上,采用标准的短距离起跑姿势,后面放着的是高顺从校场角落找来的一块大石头,没有弹性就将就着用。

吕奇见他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也只好站在了陈锋所划的起跑线后。

“跑!”

随着陈锋一声令下,李煜腿部肌肉骤然一紧,脚向后一蹬,像离弦的箭一般朝对面冲去。刚出发没多久,他就把吕奇甩开了一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