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物,出示给在场所有人。
“周兴嗣?从来没有听说过,不过是一个庶子,将军怎么可能会这么做?”
就算拿出了信物,还是有人不愿意相信,毕竟将军对于那些庶子的态度,也是众所周知的。养在府里可以,但绝对不会委以重任。
所以,这话虽然难听,但军营里多的是直肠子的粗人,也不怕得罪了周兴嗣,径自说了出来。
“叔伯有所不知,自从侄儿胳膊废了之后,父亲就有意栽培兴嗣。他虽然年少,但武艺高强,胆识过人,连皇上对他也是赞赏有加。”
周英杰面不改色地道,哪怕是提到他这条断了的胳膊,也仍旧从容。
那人一听,迟疑道“难不成,上次围猎时候,大家所说的那个少年奇才,就是他?”
不是他不肯相信,只是单看周兴嗣这张俊美的脸,还有那看似瘦弱的身材,总是难以让人信服。
“侄儿的话是真是假——他手里这把剑,叔伯们想必是认识的。”
周英杰示意周兴嗣将剑抽出,让大家看个分明。
这些将领中,也有早年见识过皇上杀敌英姿的,自然对这把青霜剑再熟悉不过,纷纷点头道“确实是陛下的青霜剑,听说围猎的时候,便是赏给了猎场上的第一名。”
于是,便有许多人信了周英杰的话,承认了周兴嗣的身份。
正在这时,外面忽然有巡察卫兵来报,说是大营五里之外忽然出现了许多身着甲胄的兵佣,具体身份如何虽未知,但身份却十分可疑。
“是叛军,两位将军和七王爷已经敢去皇宫清缴乱党,叛军应该是兵分两路,一路想必已经去了皇宫,而这另外一路,却是冲着咱们来的。”
周兴嗣冷静地道,心情也有些复杂,这些周英杰未必就猜不出,只是却将机会让给了自己,便是要让自己在诸人面前一点一点树立起微信。
“他娘的,咱们可不能让那帮龟孙子小看了,老子这就出去杀他个片甲不留!”
将领中,脾气暴躁的听了这话早就冒火儿,一个个摩拳擦掌,急切地准备收拾叛军。
也是,从北疆回来,虽然每日仍旧按时训练,但哪儿比得上真刀真枪的干,倒是有不少人觉得日子平淡。这会儿,便跟打了鸡血一样。
“大营西边备考西山,北边是运河,敌人要想攻过来,只能从东南两个方向,咱们就来个布袋阵,将叛军全部诱入……”
周兴嗣早在听花容说了当下的形式之后,心里便有了准备,来的路上就将可能发生的情形一一想到了。
这会儿,临危不乱,对着诸位将领侃侃而谈,顿时博得了不少人的好感。
“行,就按照贤侄说的,老子这个先锋做定了。”
也不过是这片刻,便从庶子成了限制,称呼的转变,恰恰说明周兴嗣这个庶子,渐渐得到了认同。
周英杰在旁边看着,恍惚看到父亲在沙盘前推演时自信的神情,他摇摇头,握紧了手中的剑,倘若以后会离开军营,那就让这最后一站没有任何的后悔和遗憾吧!
是夜,乱军之中,便见一名少年身穿铠甲,手拿三尺青锋,奋勇杀敌。
几十个乱军将他团团围住,少年却面色不改,一剑挥出,登时便有一人毙命。银色的铠甲上沾满了鲜血,顺着鳞甲往下流淌,在地上汇聚成血色的溪流。
军中有一部分将士正是先前被皇帝打乱,从七王爷那里调遣过来的,而今看到少年英姿,顿时便想起来许多年前,同样是少年的七王爷——
也是一柄剑,弱冠之年便驻扎在北疆,将北疆王打的是闻风丧胆,不管是老北疆王还是如今的新王,对“战神”都十分忌惮。
而从少年身上,他们似乎看到了七王爷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