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他是我亲哥(1 / 4)

混子的挽歌 岐峰 4464 字 2020-07-05

安壤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楼下。

我坐在花坛边上,脚下是几十个烟蒂,我已经忘了我在这里坐了多久,我心情特别差,不断在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却想起了我就连吸烟,都是因为当初在北京的时候,因为跟高蕾闹矛盾学会的,一想起北京,我就想起了当初的那些人,亮哥、磊磊我们当初在一起无忧无虑的日子,到了最后,磊磊利用高蕾给我做局,差一点废了亮哥的腿,而对这一切毫不知情的我,直到现在,还把他当成我最好的兄弟。

越想就越难受,越难受就越想抽烟,有时候想想,真他妈的是挺可笑的,从初中到高中,我学吸烟学了五六年都没学会,怎么认识了高蕾,我就学会吸烟了呢?从初中我就想做个混子,在学校窝窝囊囊的上了好几年学,都没敢去尝试,怎么认识了磊磊,我他妈就混起来了呢?

烟,我可能是一辈子都戒不掉了,那高蕾,我是不是也一辈子都忘不掉呢?磊磊,是不是也会一辈子忘不掉呢?我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纹着的一个‘蕾’字,几次想用烟头把它烫掉,却又几次下不去手,火焰许是能烫的掉烟疤,但又如何烫平回忆呢?

阿振和史一刚两个人全程都在陪着我,我此刻的状态,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我心情不好,所以他们两个也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没有选择打扰我,就连一向呱噪的史一刚,也难得的安静了下来,我在楼下坐着的这段时间,强子和磊磊给我打了十几个电话,我知道他们也只是想催我早点回去,但是一个都没接,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面对一直在欺骗我的磊磊。

当初我选择混社会,是因为一个在凌晨夺走我初吻,叫秦钰的姑娘,我也曾幻想过我们会复合,弥补我曾经的遗憾,却从未想过我们的重合,会是因为物质。

后来我选择去北京,是因为一个在凌晨夺走我初夜,叫高蕾的姑娘,我也曾幻想过我们会分手,会因为琐事而分开,却从未想过我们的分手,会是因为物质。

“阿振,你说,物质对一个人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金钱,真的可以让两个陌生人变的比亲人还亲,也可以让明明不是陌生人的人,变的比陌生人还陌生吗?”我抬头,向不远处的阿振问了一句。

“也许吧,但是得分时候,我就感觉跟最好的兄弟在一起,要比物质重要的多!”阿振思考了一下,很认真的回答了我。

“振哥,我算是你的兄弟不?”史一刚从远处的护士身上收回了目光,用无知的三角眼盯着阿振。

阿振想了想“严格意义上来说,你不是我兄弟,而是我弟弟!”

“反正我就觉得,钱这东西没什么重要的,就比如咱们市里的那个大房地产商房永根,你说他都那么有钱了,儿子不也让人砍死了吗,他再有钱,能买回他儿子的命吗?我感觉他要是没钱,就是个普通人,也许他儿子还不一定能死呢……我觉得吧,人生最重要的无非两件事,做人不缺爱,做爱不缺人,其余的,都只是生活的附属品而已!”史一刚难得正色了一次,让我都感觉有些不适应。

跟阿振和史一刚聊了一会之后,我的心情舒缓了不少,随后弹飞了手里的烟头,站起来笑了笑“行了,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回病房吧,不然回去的太晚了,也容易影响磊磊休息。”

到了此刻,在失去了爱情之后,我依旧对友情抱着一丝奢望,我终究没有勇气跟磊磊去摊牌,甚至可笑的觉得,我们也许还是兄弟。

我回到病房的时候,刚一推开门,就发现房间里面的气氛不对,磊磊坐在床上,眼睛死死的盯着我,我看了一眼房间里面,冷欣也不在,于是看了老七一眼“冷欣哪去了?”

“你他妈还知道回来呢!”磊磊见我开口了,喘着粗气的问了一句。

“怎么了?”我看见磊磊愤怒的表情,皱眉问了一句。

“我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