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角遇到爱(2 / 2)

头号通缉令 地下水. 2476 字 2020-08-03

ta(ta们)来这里吗?还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或者原因?

但是这一个废弃几年的游乐场能有什么秘密或者诱因呢?

难不成是有什么任务?或者ta(ta们)是探险爱好者?

目前只能这样解释了。

而其他人看见那个废弃的售票处后直接略过了它。挎跳过门禁就进入了游乐场内部。

这就是典型的入室抢劫啊。

换作于归的话来说“不知者无罪啊!他们自己把售票处搞到什么不为人知的地方了,我们强行进入也不能怪我们啊!再说了,这封条早就被人撕了,即使找到上面也没有我们的指纹,没有任何dna残留物他们也不能指证我们,退一万步说,即使游乐场场主举报我们了,但他已经对外开放了啊!大众点评上都可以搜到了!所以不犯法滴~你要说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那这也不是他家啊,他房产证上面不可能写的这玩意吧?这也不算是毁坏他人财产——这就回到我之前说的了,铁链上没我们指纹dna,他没依据啊!如果进入警察查封的地区顶多教育教育,也不犯法。跟着一个学法学的人走在一起不用担心会犯法。就是这么专业!靠谱!”

江凡还能想起他说那话时的得意神情。

真是不知道他天天背这么多法律法规是怎么不会秃头的。

难不成用了小卖部三块钱一瓶十块钱三瓶的霸王生发剂?!

没过一会,根据“全员意见”,所有人由得意洋洋的邓韩月带领进了看起来最“好玩”的鬼屋。

那是一个小丑的血盆大口。

于是就发生了以下对话。

“哎你说这小丑不会有口臭吧?”

“口臭个屁。”

对话结束。

鬼屋内部是以学校为主题的。

看似普通的教室里,墙壁上却有几道阴森的血迹,看样子是人拼命挣扎后无力回天留下的。

桌椅全部被人弄的杂乱不堪,翻倒在地上,有几个桌角还有几片已经干了的血迹,就好像一个被作业逼疯的孩子搬起桌子就把布置作业的老师杀掉了。

题材就完全取于学生的心理想法嘛!

代入感很强,我已经杀了三个老师了。

那仨老师可真惨。

然而就在邓韩月欣赏这些景物时,一道来好似自地狱发出的声音却让江凡瞳孔骤然一缩!

“呦呦,你看吧,我说再会,没想到还真再会了哦。”

这声音在场只有江凡一个人听过,而接下来的两个声音除了罗柏大家都记得清晰无比!

“又是他们?!”

“好家伙,上次的厂房毁了,这次是来住鬼屋的?”

正是红心q和草花a!

他们为什么会在这?!

难不成那个破坏铁锁的人就是他们?!

江凡一惊,几乎下意识的后退好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