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军领命,还未等启程,远远的,马蹄声响起。
夕阳下,余晖如血,一支千余人的队伍正在策马飞奔,一杆明军的大旗正迎风猎猎!
“我就说还有活着的,我就知道!哈哈哈哈!”
朱棣开心的像个孩子,仰天大笑起来。
“孤一手练出的强军,怎么可能打不过区区几万鞑虏,纵敌数倍与我,也当一战克定!”
“末将北平都司指挥佥事宁致远,参见燕王殿下。”
队伍临近,当先一骑翻身下马,向着朱棣抱拳。
如果不是来者自报家门,隔着满脸那层层的血污,朱棣怎么都不敢相信这个脏兮兮的,一身鲜血污垢的男儿,会是昔日在北平被他笑话为青衫儒将的宁致远。
“回来了就好,就好。”
朱棣伸出双手用力拖起宁致远的臂弯,连声道好,后又问道“这是打哪里回来的。”
“昨日申时,我军于此与马哈木之草原联军遭遇,战起,盛将军身先士卒力拼马哈木,不幸罹难疆场。
全军上下同仇敌忾,死战不退,牢记军令如山,终连斩马哈木、阿鲁台、鬼力赤三酋于交战之际,敌终溃而逃之,我军分兵衔尾追杀不辍,约定战果报捷,在此集结。”
是大捷,不是大败!
“好!好!好!”
朱棣激动的连喊三声好,这个时候,耳边零散的马蹄声又开始响了起来。
越来越多的明军精锐开始回转。
“禀燕王,此役我军大获全胜,累计斩首八万三千余级,我军阵亡两万七千人,轻伤两千余。”
等到所有的战果点齐之后,这份殊勋累累的军功册,却是无数鲜血染红的。
又有数万儿郎,魂断异乡。
但他们的死却是值得的,他们取得的战果也是巨大的。
这不是兵书上常见的靠智谋纵横捭阖,更不是说书人口中轻描淡写,羽扇纶巾之间鞑虏灰飞烟灭。这是实打实的刀对刀,枪对枪,是抛头颅洒热血的残酷肉搏战。
正面作战,四万明军重骑,全歼了草原近十万联军!
这就是装甲之利,这,就是工业科技的力量。
草原人不可谓不勇敢,不可谓不凶悍,他们怀揣着对回家的无尽期盼,他们在各自大汗的带头冲锋下也迸发了令人侧目的战斗力,但最终还是没有悬念的崩盘了,失败了。
他们的马刀在战到无力的时候,已经很难割裂开明军的甲胄,而明军的钢矛,却可以在每一次冲锋中带走成串的生命。
在大集团的作战中,人命,真的脆弱如草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