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意来的莫名其妙,但是也在情理之中。厄斯索斯人看不起维斯特洛人,认为他们都是野蛮人,当然,维斯特洛人也是这样看待厄斯索斯人的。厄斯索斯人不吃牛肉和猪肉,他们认为这是脏东西。而维斯特洛人则不吃狗肉和马肉,至少大部分不吃。但是要费恩来评判的话,维斯特洛人不洗澡臭烘烘的,厄斯索斯人洗完澡也是黏糊糊的,他们都好不到哪里去。
当他们从港口出发的时候是早晨,而现在已经是下午了,街上看不到一个人影。
“乔拉爵士本人就是个奴隶贩子,陛下,”阿斯坦对丹妮莉丝说道,“在潘托斯、密尔和泰洛西很容易雇到佣兵。为金钱而杀戮的人没有荣誉,但至少不是奴隶。到那边去寻求军队吧,我请求您。”
“我哥哥造访过潘托斯、密尔、布拉佛斯等等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总督和大君们给予他红酒和许诺,却让他的灵魂饥饿致死。一个终生都在乞讨的人不可能保持人格。我在魁尔斯已尝到了这种滋味,我也绝不会手拿讨饭碗前往潘托斯。”
“做乞丐总好过当奴隶贩子。”阿斯坦说道。
“说这话的人两种身份都没尝试过。”丹妮莉丝虽然无法忍受这座城市,但是她也知道她迫切地需要军队。奴隶商人那有八千待售的无垢者,费恩虽说能够出这笔钱,但是这是她还不起的,而且根据费恩自己所说,他还有一个国家要去继承。或许可以生个孩子,她想着想着就脸红了起来,费恩身份高贵,知识渊博,完全配得上她,虽然他不断强调,自己不会久留。丹妮莉丝不知道自己要支付给费恩什么东西。
“别担心,丹妮莉丝。”费恩好像察觉到了她的思绪,他扶着丹妮莉丝走下轿子,“记得收留我过夜就行了。”
所有人心情都不是很好,因为早晨的时候,与奴隶商人的交涉并不顺利。或者说,十分挑战人类善良的底线。
“那臭烘烘的老头讲什么?告诉那些蛮子,我们称此为‘顺从’,其他战士也许比无垢者更强壮、更敏捷,或更高大,甚至可能跟他们使用剑、盾与长矛的技能不相上下,但你找不到比他们更懂得顺从的士兵。”
“绵羊最懂得顺从。”阿斯坦的话被奴隶女孩翻译了过去。
“我一声令下,这群绵羊就会让他臭烘烘的老肠子流到砖地上。”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大吼道,“当然,别这样对他说。告诉他们,这些家伙像狗,不像羊。”
丹妮莉丝假装听不懂奴隶商人说的废话,她缓缓地沿着奴兵队列走下去,举着遮阳伞的女孩紧跟在后,她面前的千名战士却没有丝毫遮掩,他们中的一半多有多斯拉克人或拉札林人的古铜色皮肤与杏仁眼,她也看到自由贸易城邦人、白皙的魁尔斯人、黑色的盛夏群岛人,以及其他一些不知是何种族的人,甚至某些人有跟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一样的琥珀色皮肤,以及古老吉斯民族所特有的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他们自称为“鹰身女妖之子”,这是骄傲的血统标志。
“这很正常。”费恩轻轻摇了摇头,手中变幻出冰块悄悄递给丹妮莉丝,“在金钱面前可没有种族。”
“谢谢你,亲爱的,你可真是救了我的命。”丹妮莉丝接过冰块夹在腋下,长舒了口气,她走到队伍尽头又走了回来,转头看向奴隶女孩,“为何要阉割他们?都说男人比太监强壮呢。”
“从小被阉割的太监不会有你们维斯特洛骑士的蛮力,这是事实。”这个问题被翻译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张开双臂大吼道,“但别忘了,公牛也很强壮,而在斗技场里,每天死的都是它们,不到三天前,一个九岁女孩就在约锡尔斗技场中杀了一头。无垢者有比力量更重要的东西,纪律,我们以古帝国的战斗方式训练他们,他们就是步伐一致的古吉斯军团的重生,绝对服从,绝对忠诚,全无恐惧。”
“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