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间,眼前似乎便有些花了。
等再一定神,便见那些真理缓缓展开,抽丝剥茧般除去了“外壳”,留下最本质的规则,展现于他们面前。
同时,他们仿佛看到了这几道规则自诞生,到成熟稳定,到发展壮大至超脱时间与空间的概念,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法则,尔后极尽升华,返璞归真,挤进了概念体最核心最基础的层次,化为真理,扎根于其中。
这三条真理,名唤法术势。
若是分开,它们不过是三大接近本源本质的规则罢了,但聚合在一块,法术势相合,便三条都成了真理。
至此以后,法术势之道,便成了“治世”的重要根本之一——法即法术与规矩,术即手段,势即权势、权威。
治世,须得有稳定、完善且成体系的法律规矩,且其需拥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威,还得要有施行且确定奖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