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您这儿有阴阳合同么?(2 / 3)

够狠的国家的制造业,将是全球的大势所趋。”

“华人买啥啥就贵?华人卖啥啥就贱?这……这也太可怜了,不过好想你说的确实对。”何岚对于顾鲲简单粗暴的表述,下意识有些抵触,情感上不能接受。

但冷静下来之后,她不得不承认这是话糙理不糙。

华夏介入全球产业链内分工,靠的是什么?

至少目前靠的就是简单粗暴一句话:我的工人比你贱五倍!(相对于欧美日)

以华夏的工业生产规模,让全球矿藏资源暴涨一波,持续数年,绝对是做得到的。

何岚想明白之后,叹息了一声:“小顾,这事儿其实你跟我说有些屈才了,如果有这么大的局,而且有这么好的后续棋子,你就算直接跟叶总谈,我们都还怕吃不下呢,那至少是我们COSCO总公司的大领导,以及更大的央企大领导,才能跟你合作。”

顾鲲轻松一笑:“我当然知道跟你说是大材小用了——但是对我来说,首先,安全第一。其次,我只是需要你们担待一个几个月时间差的责任,先帮我把第一期的摊子铺开来。

我只要先拿到几十亿人民币规模的贷款,先把跑马圈地的事儿趁着便宜搞起来。剩下的可以慢慢来嘛。我相信,到时候叶总已经高升了,而且我们之间也不会再有任何非在商言商的交易,那不好么?”

何岚心中一凛,终于意识到了顾鲲担心的核心利益。

顾鲲是为了安全,所以始终确保单线联系。

说白了,顾鲲也知道,华夏这边人多口杂,不一定人人都能保密。也不能确定大洋国有没有人来刺探、搞破坏。

但是,任何保密工作,第一准则就是“单线联系”。

哪怕大洋国要刺探,只要华夏这边除了何岚和叶老板之外,没有第三个人知道顾鲲的真实动机和提前布局,那顾鲲就只要确保这一两个人的守口如瓶可靠就够了,卖人情的幕后交易也只针对这个范围就好了。

至于从结果而论,将来“伊萨科夫号”是不是真的卖给了澳县的民营博彩公司(不知道那些游轮博彩公司会不会有COSCO的持股,顾鲲也不清楚,也不敢问),或者别的一些非商业利益交付过程中有什么状况。

反正大洋国即使真派间谍来了,也只会得到一个“何岚/某某某立功心切”的结论。

动机层面攀咬不到顾鲲身上来。

至少顾鲲是被动的,是被华尔街金融狗刺激后、激于义愤、临时起意的。而不是处心积虑、蓄谋已久苟了好几年的。

就像大洋国刑法里对于二级谋杀和一级谋杀的动机定位差别一样。

“看来我们也要多请几个保镖了,这事儿我会私下里跟老板说的。如果有那么大的预期利益,贷款几十个亿、先把项目跑起来,问题应该不大。说到底,就算出事了,我们也不过是一个合同审查不严、签订合同受骗罪罢了。要立功就要担风险嘛。”何岚叹了口气,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说句题外话,华夏国的《刑法》里面,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员工作中被骗,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如果今天顾鲲靠画大饼拿到贷款后,将来项目前景没有达到顾鲲吹嘘的程度,那何岚理论上就要犯这个罪了。

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事实上以顾鲲的实力当然不会让合作伙伴有麻烦的了。

这个罪一般也就判个三年以下。即使是“国家利益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顶格最多七年,依法治国这是不能突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