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提前几年挖好坑(1 / 3)

“您尽管说,我觉得只要是技术层面的困难,我们一定可以克服。”

童院长答应得非常爽快,甚至在索菲雅都还没具体描述需求之前就摆出姿态了,可见着实是被两千万美元的烟雾弹私单给刺激得不行。

索菲雅也就不客气了,直截了当吩咐:“我们的第三点要求是这样的,你们在设计过程中、使用到的新技术、新方案,有哪些创新点可以申请专利、应该如何组合拆分、申请何种专利、到什么国家申请,都要全部由我的人过目,然后绝对按照我吩咐的节奏去申请——

注意,我们不是要你那些未来专利的经济利益,也不指望拿授权费,我们要的是节奏和保密性。有些东西申请过早,也就意味着公开技术细节过早,你能明白顾先生的顾虑吧?”

童院长想都没想:“这是应该的,对于不适合作为发明专利去保护的技术,应该以商业秘密的形式先保守一段时间嘛。”

童院长毕竟是老于世故,见多识广,所以才这么说。

然而,他带来的设计师秦雅,对于本专业以外的知识就比较匮乏了,她还是很想出人头地出名露脸的,一听未来设计过程中研发出的新技术新应用有可能被卡、不能申请专利,她的内心顿时就是一沉。

只是自己人微言轻,她也不敢当面指出抗争,而是私下里拉了拉同来的财务人员李会计。

财务毕竟是文科生出身,稍微懂点业务方面相关的法律实务,也是很正常的。

“李姐,那个法国律师这么要求,我们的学术利益会不会受损啊?为什么要这样啊?”

经济利益是不会受损的,这一点秦雅也看得懂,也不怕。但作为设计师,她关心的是名声,是以发明业内重磅的新技术出名的机会。

李会计很热心地低声给她解答:“人家的要求也是应该的,既然是有技术细节保密义务的项目,肯定得听对方安排。

因为根据专利法,一旦申请了发明专利,从申请日到公开日,最长也就18个月,也就是说提交后18个月,你的技术细节就对社会公开了。那样一来,那些就是打定主意要付你钱用你技术的人,就阻止不了了。索菲雅律师不会坐视专利将来被别人申请走、或者变成‘公开的现有技术’的,只是拖一拖时间罢了。”

“谢谢,是我多虑了。”听说专利最终还是可以属于研发者,只是时间上延后一些,秦雅就彻底放心了。

不过,秦雅和李会计的咬耳朵,似乎还是被索菲雅听见了,她毫不掩饰地正面回应:

“这位秦小姐,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本项目的主设计师之一吧?刚才李女士给你解答的那些,完全正确,正是我们对贵方的要求之一,但还不是全部。

我们对未来专利申请时间的把控,不仅要做到上述这一切,还要额外配合‘专利潜水艇’,充分利用足法律赋予的一次申请撤回权。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潜水艇期限延长到最长36个月,也就是整整三年。甚至于,在最终三年保密期到期之前,我们还会引诱到时候已经暴露出来的假想敌,让他们主动踩进保护范围内,这一切,都需要你们绝对听从指挥配合。”

这番计策就很专业了,别说秦雅听不懂,连见多识广的童院长和李会计都听不懂。

他们花了好几分钟,才大致搞明白原理: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在申请之后、公开并实质审查之前,是有一次“反悔”的机会的,也就是可以撤回申请。

但这个撤回的权利,只能行使一次,如果多撤的话,就会导致诸如失去新颖性啦、沦为现有技术啦、变成“业内人士根据现有技术可以显而易见地推导所得”啦等等瑕疵。

具体法律条款很复杂,没必要多说,而且由此导致的瑕疵,即使在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