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居然认识(1 / 2)

封爷?

“我听说过游走f洲,贩卖jh的封爷,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傅廷煜看着女孩,发现她嘴角沾了一点蛋糕碎屑,凑过去。

将碎屑舔舐干净。

秦舒怔住。

男人移开,“和你见面的,是封爷?”

秦舒下意识舔了舔唇,看着男人一本正经的询问,仿佛刚才做那个亲密动作的人,不是他。

“嗯,我还拍了照片。”

她低头,取出手机,翻找照片。

她在袖口哪里安装了微型监控,和手机是连着的,有自动拍照功能。

男人盯着女孩的唇看,直到面前多了一部亮着屏幕的手机,他才艰难的将视线从唇上,移向手机屏幕。

看见照片上那张脸,有些熟悉,视线暼见他眉骨上面的疤痕,傅廷煜怔住。

这人是凌封?

六年时间,从青涩的少年蜕变成男人,五官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不会改变很多。

尤其是那双爱财的眼神。

还有眉骨上面的疤痕,颜色很深。

刚上山时,凌封是寸头,那道疤比他那张好看的脸还要吸引人。

每次练武,武力值吊车尾的,凌封?

秦舒见男人不说话,凑过来,看了一眼封爷的照片,这张是他走过来时,拍的。

“煜宝宝,你是不是见过他?”

男人盯着那张照片,“如果没认错,他是我师弟。”

“一起在岐山上学武的师兄吗?”

秦舒惊讶的又看了几眼照片,看见他本人时,她还没看见眉骨上面有道疤。

封眠因为动作额前的碎发移动,刚好抓拍到那道疤。

傅廷煜盯着照片又看了好一会,如果去问封,会不会得知师傅的下落?

他看向女孩,见她还盯着照片看,眼底却有些倦意,便问“要不要午睡一会?”

“嗯。”

秦舒现在有午睡的习惯,所以一到点就会犯困。

睡觉的时候,男人替她解了束胸衣,这样睡觉的时候会舒服很多。

傅廷煜坐在床前,等她睡着了过后,才走出房间,轻轻合上门。

他径直来到厨房,挑选了一只刚杀的乌鸡,给女孩炖汤喝。

一切准备好后,他看了时间,这才走出厨房。

他立在西厢月洞门口,视线望向前厅方向,虽然很想去问问凌封,关于师傅的消息。

但是现在,时间地点都不适合。

秦舒醒来时,是下午三点。

喝了两碗男人精心准备的乌鸡汤,味道非常好喝。

吃饱睡足,精神也好了很多。

说起乌鸡汤,傅廷煜炖汤的时候,厨房里就会有人时不时过来询问。

乌鸡汤是炖给谁喝的?

给凌书喝的。

男人不适合喝乌鸡汤,喝多了反而不好。

傅廷煜“……”

在秦舒睡觉期间,云尧和封爷已经谈好了合作,也按照约定让给云尧三成利。

合作达成后,云尧心情很好,让西末来叫凌书谈酬劳的事。

西末来西厢的时候,秦舒刚喝完乌鸡汤,和男人在院子里散步聊天。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男人好像和以前有些不一样。

“凌先生,我家主子,有请。”西末低眉颔首,除了客气,还有尊敬。

这些都是因为凌书的能力,无论是黑客技术还是武力值,都值得让人尊敬。

秦舒和傅廷煜一起去的客厅。

刚踏进客厅,就看见云尧坐在沙发上,像来时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能看出来,他心情不错。

是不是说明,她的任务完成了?

云尧的视线望向凌书,“我和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