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见证太阳的崛起(2)(1 / 2)

巨大的镰刃在江中四散着,冠与龙王之名的存在在那高天上俯视着众人。

“没错,就是这种感觉!”

“感受恐惧吧,向我祈求怜悯吧,卑微的杂种们,为你们的无礼付出代价!”

在龙王的意志下,死侍们冲进了江中,那些异形的怪物们要为他们的王献上路明非的头颅。

大雨暴降,江面开始了翻滚,摩尼亚赫号的近光灯在‘磁嗬’的电流声中暗淡了下去,世界都归于了混沌,雷霆在耳边炸响,路明非已经分不清那是自然的哀叹还是龙王的暴怒了。

大型君焰甚至蒸发了这附近的海域,路明非的大灭远远达不到真正的亚托克斯那种级别,那种可以向着太阳发起冲锋的炙热与伟大是他这辈子都做不到的。

是啊,他只是路明非,在两个月之前还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而已,所谓混血种也好,龙王也罢,那些和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他根本不应该在这个地方。

这个时候,他本应该坐在寝室里和败狗师兄一起开上一盘刺激有趣的星际,喝着超市里打折的可乐,骂着学院里不通人情的苛刻校规才对。

他是路明非,是那个在雨天里一个人回家的小衰仔,是那个没人愿意顺手载他一程的小混蛋,他从来就没有什么屠龙者的自觉。

以往的对手都是自己有能力打赢的,记忆空间里的敌人也都是可以多次挑战的,路明非从不认为自己会死。

所谓的自信是在有能力的基础上才会体现出来的,卡塞尔学院真的是丧命的地方,路明非现在才意识到这一点。

没有那个天神的记忆,他路明非哪里配成为s级的混血种呢?

“好冷啊”

混黑的江底,路明非的思维已经快停滞了,周围围满了恶心的死侍,那些异型们一拥而上的争抢天神的躯体。

血肉被咬的四散,巨大的躯体成为了死侍们抢夺的宝物,路明非看到了自己的手臂被一个巨大死侍咬开,但是并没有什么疼痛传来,他只觉得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围了他,就像是在混沌和虚无中的等待着希望的篝火一般。

“哥哥。”

“你还没死啊?”路明非在那虚空中露出一个难看的笑脸“当初不是嚷嚷着自己要死掉了吗?”

“哥哥想让我去死吗?”

“不。”

路明非摇摇头“死的话,很疼吧?一个人孤零零的倒在雪地里,看着自己的肉被扯下来,看着自己的前辈被杀掉,会很伤心的吧?”

“你想起来了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但是我看见了一个小女孩儿,她也躺在了雪地里,一遍哭一遍摸着自己失去知觉的脚,很可怜啊。”

“可怜,那是可笑!心怀恐惧的死去,或者是手染鲜血的胜利,这就是道路!真正的战士是从献血中诞生的!凡人,拿起你手上的剑!!”

厉声炸响在路明非的耳边,混沌中虚弱的声音被另一个骄傲的却由充满仇恨的声音替代。

“向着战争,凡人!他们不会夺走我们的高贵,我们要屹立不倒!向着永世折磨我们的人吐出毒液。”

那种声音只有最坚定的战士也是最虔诚的信徒才配拥有,这个复仇者是何等的高尚又是何等的癫狂?!

“我是天界的超凡存在,我是恕瑞玛最强大的天神战士!我曾触摸星辰,曾见证过无数个太阳的崛起!凡人,你该拿起这柄剑!”

那道如同拥有魔力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后说到“然后去战斗,去沐浴龙血,你必须在战斗中死去!”

虚空中,大剑在中心处震鸣着“拿起这柄剑,你将获得无上的力量!我会替你复仇,我会杀掉那些短腿蜥蜴,让世界为我们悲悯!”

“我们的复仇,触手可及!拿起,这柄剑!”

路明非魔怔般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