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研究起来真的有“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高三冲刺劲儿。
外界已然是满城风雨,沸沸扬扬。
我的天呐!(小岳岳吃惊脸)
一州知府被强人于大堂掳走,这是多大的事情。
你把这事看成一个市的市高官加市长被歹徒绑架,你说这是多么让人心惊肉跳的大事。
简直是丧心病狂!
如果这都不算大事,还有什么事能算“大”呢?
朝廷、江湖,全都乱了套,一堆又一堆的人往荆州城这里赶来。
戒严!
军队开拔!
武林人士聚集!
似乎所有事都赶在一起了。
但吴明就跟个没事人一般,优哉游哉,这都不是仅用“大心脏”这种词来形容的事情。
更有些像是
没!心!没!肺!
没救了。
话说——
某种意义上来说——
没日没夜的研究算是另一种逃避吗?
咦?怎么跳跃到这里了?
此话怎讲?此话何解?
凌霜华啊!
······
那一年。
菊花会。
姹紫嫣红的菊花会。
当时的丁典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嫩小子。
虽然他“天命加身”,偶然间救下了前辈高人,运气勃发。
如同话本里的故事,号称“铁骨墨萼”的前辈名宿梅念笙正被他的三个逆徒狙杀,丁典救了他,可他也要死了,临死前他见丁典本性质朴,传其无上内功神照经以及蕴含着宝藏秘密的连城诀。
但丁典还是太嫩了,江湖经验不够,心善的他安葬了老人家,只不过立了块墓碑而已,这反倒成了麻烦,成了他亡命江湖的引子。
许久未轻松下来了,各路武林豪客寻访而来,想通过他探出梅念笙留下的秘密,那一个个如同闻着肉香的野狗,一个个双眼通红嘴角流涎,恨不得把他吃了。
他快烦死了,他快腻死了,他快厌死了。
九月上旬,汉口有菊花会,偷得浮生半日闲,寄情于山水不如寄情于菊花,毕竟他爱菊花,他欣赏菊花,否则“菊花剑客”的称号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菊花会中有万千菊。
有黄菊,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
有白菊,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
正流连于菊丛中的他,蓦然回首,那人正是凌霜华。
“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
他爱了,他痴了,他恋了。
她的出现,让所有的色彩在丁典的眼中都黯淡无光。
他的眼里只有她!
那少女幽然伫立在菊丛中,窈窕淑女,风仪玉立,似山峰的迎风,似天空的云霞。
菊中有她,她似菊,不是菊,又是菊,已超菊。
她是超然的存在。
一见钟情!
一见如故!
一见倾心!
······
吴明终于做好见她的准备了。
心态已然调整好了,毕竟,若是之前的那种心态,也不对,他就是怕了······
怕什么?
爱情是世间最有情也是最无情的东西。
吴明对爱情的看法向来是得之我命,失之我幸,看的不太重要。
但——
他固然向往真挚的爱情,若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他的面前,他······
可若这“爱情”是被影响的,被强制的,你会想要这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