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二章 抢不走(1 / 2)

还不等叶挽歌回应,秦非夜便轻笑道,“总是这样毛毛躁躁的,也不小心一点。”

“知道了。”叶挽歌不在意的应了一声,那敷衍十分的明显。

秦非夜也没生气,正欲和叶挽歌说话,他身后便传来一道十分高傲的声音。

“好久不见啊,叶挽歌。”

叶挽歌歪着头望了过去,秦非夜的身后缓缓走过来的人,可不就是那个不可一世的九公主洛秋雅么?

洛秋雅今日盛装打扮,和在不归森林中所见的狼狈大为不同。

今日的她,依稀大红丝裙领口开得有些低,露出性感的锁骨,面似芙蓉,眉如柳,比桃花的眼眸还要媚的眉眼分外的勾人心弦,那肌肤看起来便吹弹可破,两抹腮红衬得她如桃花般娇艳。

一头黑发挽成高高的美人髻,满头的珠翠在朦胧的灯光下十分的耀眼,鲜红的嘴唇微微上扬着,骨子里都透出高傲来。

不得不说,洛秋雅着实是一个美人。

还是十分明艳吸人眼球的那种。

且这一次洛秋雅是作为贵宾来访,她这么向自己走来,身后还跟着四个宫女四个侍卫,可谓排场十足。

叶挽歌一点也没介意洛秋雅那眼高于顶的模样,只是笑嘻嘻的问道,“是啊,九公主,欠我的钱不知道还了没有?”

洛秋雅的脸瞬间黑了不少,这个女人,实在庸俗至极!

不归森林里面的遭遇,是洛秋雅十分不愿意记起的事情,在那里,她失去了作为公主的骄傲,一想到自己被那群野人羞辱至此,她就怒火中烧!

从不归森林离开的洛秋雅自然也派过人进去收拾那群野人,可是去的一批批人都又消失在不归森林之中,再也没有回来!

这可气煞洛秋雅了!

秦非夜完全无视身后那多么明艳多么吸引人的洛秋雅,听叶挽歌提起欠钱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替她帮钱拿回来了。

“呐,给你。”秦非夜从怀中掏出一沓银票来。

叶挽歌也没细看,反正估摸着至少也有一百两银子。

啊,发财了。

有钱的感觉真的好开心啊!

叶挽歌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接过那钱就立刻塞到了身后香冬的手里。

“哼!只有你这种小门小户的女子才会如此不知所谓!”洛秋雅简直被叶挽歌这俗气的模样气死了。

可偏偏,秦非夜却待她百般宠溺,对自己却是假以辞色,看都不愿意多看一眼!

在来汴京之前,洛秋雅自然是已经将叶挽歌调查清楚了。

不过是一个侯爷的嫡女,一个郡主罢了。

这个侯府,也不过是她父亲靠自己一点功劳才长混上的。

这种地位的人对洛秋雅来说,可不就是小门小户罢了?

一不是什么名门世家,也并没有根基和底蕴,一个靠自己的功劳才混上的侯爷,且整个叶家除了一个叶景明,便也没有其他人在宫中当值,可谓是鼓掌难民。

再者郡主么?

在汴京城这种地方,那可遍地都是。

这种家世,放在东汉,连给洛秋雅提鞋都不配。

可秦非夜不一样,他可是皇帝的嫡亲弟弟,可是整个北齐唯一的亲王,再者他还是战神啊!

这满身荣耀,身份如此尊崇,为何会喜欢这么一个丫头?

而且这个丫头名声还差得很,据洛秋雅的调查,她以前还是个很丑很胖的女人,甚至和七皇子定过亲最后又被嫌弃而解除婚约了。

这么一个人!

这么一个名声狼藉之人!

这么一个被人解除婚约的破鞋!

秦非夜到底喜欢她什么?

洛秋雅替秦非夜不值,也因此更加讨厌叶挽歌了,笃定她是使了什么手段迷惑秦非夜才会得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