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边。
弗格森看着这粒任意球,一时间都忘记了继续嚼动口香糖。
他是宠儿,他也是弃儿。
他被人追逐,也曾被放逐。
他在万人期待中跌入深渊,他在失重后赢回尊重,他在尊重中,赢得更多的尊重。
他离开过。
他也从未离开过。
他是贝克汉姆。
一个无论到了哪里,总能牵动整个世界目光的人。
他是弗格森的义子。
他是92班里最亮眼的明星。
他是老特拉福德的宠儿。
俊秀的脸庞,美丽的弧线,让他承载了过重的负担,担负着原本不应由他担负的重任,承受着普通球员一辈子都难以想象的压力。
他忍受无尽的非议。
他让曼联的球迷们爱过,也令这里的人们失望过,甚至是诅咒过。
然而。
人们最终都爱上了他。
而这时,他却已经渐行渐远,留给人们的,只有无尽的遗憾,以及他的贝影……
时光抹去了一些回忆。
然而。
却并没有令这段回忆彻底消失。
当它以另外一种形式方式重新回来的时候。
人们又重新回忆起那一幕一幕,
旧时的光阴。
那个金发少年。
那个动人的贝影。
此时与另外一位黑发少年的贝影重叠起来。
同样的俊秀无双。
同样的圆月弯刀。
同样的,
曼联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