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摸着什么时候要加印数量。
一份报刊,因为广告太火,而不得不增加印刷数量,这简直就是荒谬绝伦,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斗破苍穹》在专业的人士眼中,还是有很多槽点的。
不符合现实和科学,太过于天马行空;没有特别严谨的逻辑思维,伏笔不够推敲;完全没有文学性,太过于通俗。
但恰好就是这些缺点,成就了它的辉煌。
现在的香港人,每天为了生计而奔波,为了事业而烦恼,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去看了一些费脑筋的且故事平淡的小说。
那些故事翻来覆去就是那些打打杀杀,豪门恩怨,情仇不断。
这些内容都看几十年了,没点新意。
有时候一篇小说刚冒头,那些老司机们就猜到了结局,这样的小说,你就算看了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是反观《斗破苍穹》,故事背景,人物设定,武学的设定,内容的结构基本上都是全新的。
这就很吸引人了,无论是小学生文化的打工仔,还是有大学文化的企业精英,都对这样的爽文非常的渴望。
所以呢,就出现了这种洛阳纸贵情况。
姜大邺怎么也没想到《斗破苍穹》会有这么火爆,这么受追捧。
他决定再放10万字上去,势必要让这《斗破苍穹》成为香港小说界的现象级“爆款”。
如果报刊不再连载的时候,估计那帮书迷们肯定会抗议示威了。
等到那时候出书,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有些人以为,写小说赚不了多少钱,姜大邺何必去折腾。
其实这是大错特错了,要知道现在才1995年,适合大众的娱乐不多,小说也算是主流之一。
我们就拿罗琳作为一个例子,看一下她能赚多少钱?
7部《哈利·波特》共卖出5亿本,收入预计为86亿美元。
如果罗琳遵照行规,收取15的版税,那么《哈利·波特》系列图书为她赚得13亿美元的收入。
《哈利波特》八部电影票房达到惊人的78亿美元,保守估计,她从中获得的收入至少为65亿美元。
而nbc环球公司获得8部哈利·波特电影的独家电视播放权,该协议很可能为罗琳的财富又增添了125亿美元。
……
如此算来,罗琳从书籍、电影、主题公园和电视中总共获得约26亿美元的收入。
姜大邺只要操作的好,收入只会比罗琳更高。
《斗破苍穹》没有被卖掉版权,所以理论上姜大邺有100的版税收入。
当然,出版书籍肯定需要本钱,还有税收和跟书商的分成等之类的额外费用。
不过就算如此,姜大邺也能得到50以上的版权收入,是罗琳的三四倍。
这样算下来,就算是同样的书籍出版数量,姜大邺就可以拿到三四十亿美元,这还不包括其他的i版权。
至于后国内版权为什么这么低?
那是因为网站给出的全版权买断,作者就算是卖再多,收入就已经固定死了。
姜大邺现在就是不想走后世的路,他要自己成立一个工作室,把自己手上的小说全部出版。
他手上的玄幻小说,至少也有100部。
试想一下,如果每本小说都出版,就算是销量只有《哈利·波特》十分之一,那么最后的版权收入也将是非常可怕的。
现在关键就是要打造两三个顶级小说i,能够在世界上掀起惊涛骇浪,让作者的名字风靡全世界。
只有这样,姜大邺的书籍才可以畅销无阻。
除了《斗破苍穹》外,姜大邺还准备把《盘龙》,《斗罗大陆》等等一些畅销的小说,先拿出来出版。
反正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