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两人也开始谈正题。
松本菜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李桑,这是我重新草拟的合同,还请您过目。”
李朗放下茶杯,开始翻看合同。
合同确实有不小的改动,连载稿酬2万日元/页,单行本版税15,漫画及改编发行权都是杂志社的,不过李朗的利益分成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不得不说,这次的改动很有诚意。
但这还不够。
漫画能够在杂志社出版,对于漫画的宣传有很大的好处,这也是李朗肯出让一部分利益的原因,这样可以让漫画的利益最大化。
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漫画的核心利益和发行权必须在李朗手中,否则免谈。
李朗开门见山道,“松本主编,漫画及改编发行权我是不会让出去的,而且我要百分之八十的利益分成。”
松本菜叹道,“李桑,您作为一个知名漫画家应该很清楚,您开出的这个条件没有任何一家杂志社会同意。
我今天是带着诚意来的,是真的喜欢这本漫画,诚心想跟您合作。
也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给大家一个机会。”
李朗思索了片刻,做出让步道,“这样,我可以将漫画的发行权交给杂志社,但要保留漫画的改编发行权。”
漫画的发行权单指漫画在哪家杂志社或网站连载、出版。
漫画改编发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动画、广告、周边等。
看到李朗做出一定的让步,松本菜松了一口气,但这还不够,这个合约即便她同意,杂志社也不会同意,还要继续谈。
……
经过了长达一个小时的争论,双方终于达成初步意向。
连载稿酬2万日元/页,单行本版税15。
月波杂志社拥有漫画发行权和动画发行权,李朗只享有动画改编30的利益分成。
李朗拥有其他的漫画改编发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影视版权、广告、周边,并且享有百分之七十的利益分成。
杂志社只享有百分之三十的利益分成。
另外《我的野蛮女友》首期连载要上杂志大封面。
发单行本要给予一定的资源推广。
这个合约李朗做出了一定的让步,不过,改编影视和周边的发行权在他手中,并且享有百分之七十的利益分成,也是这部漫画的核心利益。
这就够了,一个人不可能赚了所有的钱。
吃独食不是一个好习惯。
谈到最后,李朗又额外加了一个附属条件,他希望《我的野蛮女友》连载期间,可以让他小姨子井上莉亚上一期杂志写真。
李朗也算是投桃报李,他能和月波社达成合作,井上莉亚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果井上莉亚没有推荐《我的野蛮女友》。
这部漫画不可能火的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