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正浓,灯火微弱。
一名穿着黄褐色外套的男人打破了小巷的宁静,撒腿狂奔,不时回头张望,试图甩开身后的赏金猎人。
背着大剑的猎人不紧不慢的追着,好似玩弄老鼠的猫,双方之间的距离一点一点缩短。
倏忽,一侧房屋的楼顶飞快掠过一道身影,从二层建筑上方一跃而下,轻薄的黑色大衣随风展开,就像一对羽翼,跑在前面的托曼瞬间被按倒,下巴重重的磕在地上,头晕目眩,连一丝反抗的力气都失去了。
猎人如红玫瑰般瑰丽的眸子落在抢走她猎物的人身上,嗓音轻柔却冷漠:“他是我的,这不合规矩。”
披着黑色大衣的男人用皮鞋压着托曼,沙哑道:“规矩就是我帮你抓住这家伙,赏金要分我三分之一。”
比起分赏金,白发红瞳的猎人更擅长用武器讲道理。
一分钱都不会给他,这片大地还没有人能从她这里强行拿走东西。
“看起来你好像不愿意,好吧,那我就不要了,算免费帮你。”
“哼。”
男人忽然叹了口气:“斯卡蒂,好久不见,我以为你能认出我的。”
猎人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疑惑:“我没有见过你,你是谁?”
“我们见过,斯卡蒂,我知道你来自哪里。”
呼!
狂风席卷,宽厚的剑刃划破空气,照着男人的肩膀劈了过来,他就站在原地,纹丝不动,笔直落下的大剑停留在他的身体几厘米上方。
猎人冷冷道:“你为什么不躲?”
“我们是朋友,我不觉得你会伤害我,等一会儿喝一杯吧,我们聊一聊,你请我,就当我帮你抓住这家伙,或者我请你,庆祝我们老友重逢。”
男人踢了一脚吓得昏死过去的托曼。
猎人没有拒绝他的提议,略显冷淡地问道:“你叫什么?”
“四先生。”
“我不认识你。”
“现在不就认识了吗?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
周金儒弯下腰,抓起猎物的衣服,将他扛在肩头,问道:“送到哪里?”
斯卡蒂警惕地看着他,思考几秒后,如实道:“当地警署。”
“我不认识路,你带我去吧,而且,你也不想扛着他吧?”
这是个难缠的家伙,猎人一时间没想好该怎么对付,直接干掉显然不合适。
算了,就请他喝一杯吧。
斯卡蒂呼出一口气,伸手压低了帽子,做了个“跟我来”的手势。
……
警署的灯亮着,随着两个人从外面推开门,胸前带着警徽的警长站起来,惊讶道:“斯卡蒂,你已经抓住犯人了?”
一个小时前,背着巨型武器的怪异女人拿走了悬赏海报,原本以为要过一两天甚至更久才会有消息,没想到他还没下班,人就被抓到了。
警长揪着托曼的头发看了一眼,惊叹道:“就是他,连续入室抢劫,还杀了一个人,呵,你下手真狠,就剩半条命了。”
周金儒耐着性子:“扔哪里?”
“地下室牢房里,过两天送到附近的移动城市绞死他。”
等周金儒从地下返回时,斯卡蒂从警长手里接过一叠纸币。
警长的小胡子动了动:“你来的时候没说是两个人。”
“一个人能干,两个人也能,有赏金就行。”斯卡蒂的回答。
周金儒跟着她离开警署,他们站在路灯下面,相顾无言。
猎人分出三分之一赏金递给身边的男人,后者却拒绝道:“我不缺钱,走吧,去喝一杯。”
斯卡蒂把钱收起来,她刚才还在犹豫,现在已经决定了。
1094年的斯卡蒂可不是1098年那个跟周金儒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