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九章 金舵家族(2 / 3)

光明纪元 血红 2293 字 3个月前

日、星的能量将三海彻底雕琢完美后,再继续接下来的修炼。

仅仅是吸收了一个小时的朝日精华,就让林齐有一种面貌全新的感觉,他有什么道理不将基础扎得更牢固一些?林齐可是清楚的记得黑胡子给他说过的话,修炼斗气或者任何其他的功法,绝对都不能急于求成,稳扎稳打的按步修炼,将根基扎牢固了,才是最可靠的方式。

“到了天位,我有三百年的寿命,哪里急于一时?”林齐挺起胸膛,用力的舒展了一下身体,然后走进了卧房自带的洗浴间,将个人卫生好好的整理了一下。

用精工锻造的剃刀仔细的刮去了脸上的胡须渣子,用发带将披散在肩头的长发扎好,林齐在镜子里端详了一阵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

身高将近两米,肩膀宽大,手长腿长,身体比例趋于完美,每一块肌肉都犹如水波一样柔和柔顺,看上去一点都不起眼,但是只要稍微以用力,所有的肌肉近乎疯狂的膨胀,他立刻就能从懒洋洋的睡在草窝中的豹子,变成一头疯狂的魔兽。

原本林齐有一张淳朴的圆脸,这是他在大学城大吃大喝三年的结果。但是如今曾经稚嫩的圆脸已经变成了端端正正的国字脸。黑渊神狱的艰苦磨练让林齐的面部轮廓犹如刀劈一样分明,透着一股子让人不寒而栗的威严和肃杀。但是只要他愿意,这张威严的脸上随时都能冒出温和犹如春风的笑容,瞬间瓦解所有人的戒心。

尤其是他的两只眸子,和在大学城鬼混时那浑浊、凶狠的眸子不同,现在的林齐双眼中透着一股沧桑老人才有的睿智光芒,但是并不咄咄逼人,而是很完美的隐藏在润泽的眸子中。

“很好,非常好!”林齐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然后他逐次穿上了一套干净的衣物。这是一套线条柔和,风格保守的长袍,借助衣物的帮助,林齐身上最后一点棱角都被彻底的湮没,他变成了一个身材虽然高大健壮,但是从外表看上去没有丝毫威胁的寻常青年人。

将一个深渊湮魔晶制成的手镯戴在了左手腕上,长有半尺的奇形手镯造型古朴,线条柔和古拙。林齐神念透入手镯,将自己的气息调整到了地位中阶的水准。

这是在第五深渊的时候,那群深渊恶鬼的老祖宗联手为林齐铸造的一支匿息手镯。三百多位强横的圣境联手为它永恒固魔,除非是能超过他们联手的力量,否则没人能真正看透林齐的修为。

地位中阶,林齐觉得这个修为恰恰好。既然云的家族中有人对他有想法,那么自己的实力当然不能太强。古老的东方有一句谚语,叫做扮作猪的样子偷袭吃掉一头猛虎,林齐觉得有时候将自己变成一头猪是很有趣的事情。

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镜子中的自己,林齐沉吟片刻,他给自己挑选了一枚名贵的龙眼宝石制成的戒指戴在手上,然后在长袍的衣襟处挂上了一条赤炎魔晶制成的链子作为装饰,再在胸口的口袋里放上了一条扎成蔷薇花形状的,用魔蚕丝制成的价值千金的手绢。

然后对着镜子摆弄了一下脸上的肌肉,将脸上的表情调整成那种很欠抽的,带着几分倨傲和冷淡,一眼看上去就让人很不爽,显得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德性,林齐终于满意的点了点头。

一个有点浮夸,有点故作低调却又故意显摆,城府不深却又故作高深的纨绔青年,就这样华丽丽的出笼了。林齐带着这种倨傲的笑容,迈着那些装腔作势的贵族最喜欢的四方步,一摇三摆的走到了哔哩哔哩的卧室门口,狠狠的一脚踹开了门。

昨晚喝了起码两百杯调和酒,干掉了林齐十万金币的哔哩哔哩面红耳赤的仰天躺在地毯上,正发出雷鸣一样的鼾声。林齐低头看了看哔哩哔哩,迈着那种浮夸的步伐走到了盥洗室,用一个大桶接了一大桶水,一把拎起哔哩哔哩,将他的上半身按进了水里。

哔哩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