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她给她弟弟买了房子后一分钱不剩,想住她弟弟家,她弟媳:滚出去,哪里来的外人
所以说结婚前要把房子买好。 不过有女的领证前要求把房子共同署名或领证后置换、为的就是为离婚准备,这是挣钱呢
建议这个男的赶紧离了这个女的,钱一定要算清楚,不能惯着这个女的
我是姐姐,但是绝不会为了谁牺牲我的小家,因为我更爱我的孩子
这种女的必须离婚,哪天把你的钱拿去给弟弟买房,买车,没工作还要给钱用,他生孩子还要你出钱
这样的理由,法院能判离吗?如不判,那就干耗她。除了该给的彩礼钱,多一毛都没有。看她怎么办!
这个理由必须要写在离婚本上,二婚去领证前相关部门强制性要求男方阅读后签字才可以结婚!
我们山东女孩子不这样,结婚了就是把婆家当自己家,不会无底线帮娘家。跟娘家妈也是明算账的
我老婆扶姐,两个无业游民姐姐。好烦
赶紧离,不离都不行,这种女人千万不要。我两个儿子,以后找老婆如果有弟弟的我一概不同意
不要傻了,不值得,自己小家过好就好,弟弟,弟媳为不会说你好,有能力帮点,没能力也没办法,,不要以婚姻为代价
隔着屏幕都感受到恐怖啊,我担心以后儿找的对象会是怎么样的人生观!
我亲生父母为了生儿子不要我了,幸好我没有弟弟,我要是认他们了,他们会要求我这样对他儿子,要不是他们我的人生不会这样难过,他们毁了我一切,坚决不认亲生父母没办法原谅他们对我做的一切
所有男人都要惊醒,任何方式要求房产证上加她名字的(所谓的安全感、爱不爱她)都不要同意。说的在天花乱坠她都是为了她自己的利益
我有三个姐姐,到目前为止,都是我帮助她们,没有麻烦过她们一次
这样的女人虽然不算坏,但不能要,因为,她根本分不清主次轻重,人在曹营心在汉,配偶永远不可能真正得到她的心!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人!一群孩子,但她只关心她的弟弟,没有自己家的概念!男人娶上这种老婆赶紧离婚!否则一辈子倒霉发达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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