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就到了一个金碧辉煌的大酒店,门口霓虹灯闪烁,上面写着“太白居”几个大字,非常气派。
此时将近深夜,但是大酒店的门口灯火璀璨,人来人往,还热闹非凡。
叶大龙心想,上海滩号称不夜城,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可是纸醉金迷的背后,现实却很残酷,因为这只是有钱人的世界,与普通人没有多少关系。
墨子君站在门口,不停的挥手:“喂,大龙,我在这里。”
叶大龙微微一笑,快步走过去。
只见墨子君的旁边围了几个歌迷,可是墨子君此刻有事,没有理会他们,沈海的两个手下在附近拦着不让他们靠近。
墨子君等叶大龙到来,拉着他的手转身就走。
众人来到二楼一个包厢,已经开始上菜。
沈海笑眯眯的将叶大龙拉到自己身边坐下,亲自给他倒茶。
已经点好菜,陆陆续续端上来。
叶大龙发现,除了各种名贵海鲜之外,居然还有几碟东坡肉,肘子肉,不由得吃了一惊。
沈海指了指潘天旺和孙超,微笑道:“这两位小兄弟说想吃猪肉,我就随便点了一些。”
叶大龙看了看潘天旺和孙超,笑道:“你们两个怎么回事?有海鲜不吃,吃这个肥猪肉?”
潘天旺吃得满嘴流油,笑嘻嘻道:“师座,你别管我,我就觉得猪肉好吃。”
孙超夹了一块东坡肉,含含糊糊道:“是啊,还是猪肉好吃,吃一口感觉很满足,心里得劲。”
叶大龙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眼里隐隐露出一丝怜悯,这个时代的穷人,一年到头吃不到两次猪肉,在他们的眼里,猪肉就是最好吃的食物了。
其实,叶大龙,郭东楼和张新年三人也馋的不行,只是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懂得克制自己的欲望,表现得比较得体而已。
相比于其他人,叶大龙更懂得享受,他专门挑贵的海鲜吃,他秉持着一个理念,便宜的东西更容易得到,贵的东西则不然,也许一辈子就这么一回。
沈海身在大城市,衣食无忧,平时养尊处优,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能吃这么多东西,更何况是一群人。
他吃了一会就放下了筷子,津津有味的看着叶大龙等人吃,看到桌子上的食物似乎不够吃,马上就让酒店的服务员去上菜,直到叶大龙等人吃饱为止。
叶大龙打了一个饱嗝,用纸巾擦了擦嘴,微微一笑:“沈老板,看着我们如狼似虎的吃相,你心里想到了什么?”
沈海笑道:“想必是大家平时吃不到这么好的食物,对不对?”
叶大龙点了点头道:“别说吃不到,连想都不敢想。”
抗日之血仍未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