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中灰蒙蒙一片,寒风凛冽,天地间充满了苍凉的气息。
叶大龙看了看怀表,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他虽然能够感觉到前面有敌人的千军万马,但是眼见为实,他总得亲眼看到了,才能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
他打量了一下前面的环境,寻思着如何向前渗透才合理,减少被敌人发现的几率。
前面平整的地方是庄稼地,种植了大片的高粱,一片接一片。
高粱株叶发黄,长的比人还高,高粱也快到收割的时候了。
叶大龙寻思,自己可以钻进高粱地里,悄悄的接近远处的村庄,然后再进行下一步行动。
一阵狂风吹来,高粱的枝干黄叶随风起舞,发出一阵沙沙声。
叶大龙刚刚准备起身摸过去,蓦然间在寒风掠过的时候,隐隐在高粱地里发现了一片黄色的衣角。
与此同时,他眉心狂跳,一股危险的气息顷刻间传遍整个身体。
他瞳孔收缩,头皮发麻,连忙将头缩了回来,迟疑了一会,悄悄的往后爬,换了一个位置,再悄悄的向前爬。
日军的军服,无论是冬装还是夏装,都是葛黄色。
叶大龙马上就意识到,这是日本人悄悄的摸过来了。
他屏住呼吸,凝神观察,这一惊非同小可,在宽阔的玉米地和周围的荒地里,似乎有好几个疑似的目标,若隐若现。
此时,对方距离自己已经不到一百米。
换做是其他人面对这种局面,可能是拔腿就跑,逃之夭夭,但是叶大龙不一样,他既胆大包天,又心思缜密。
他心念电转,如果敌人大部队渗透,绝对逃不过自己的眼睛,所以,他断定这是日军的小股部队。
既然是小股部队,那他就不把对方放在眼里。
况且,双方距离太近,如果自己现在逃跑的话,也已经来不及了。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叶大龙冷笑一声,缓缓将自己的九七式狙击步枪枪口伸出去,拉动枪栓,将右眼透在瞄准镜上,右手食指轻轻搭在扳机上。
“砰。”
叶大龙果断扣动扳机,子弹冲出枪膛,咆哮而去,稳稳命中目标,一抹鲜血在玉米地里绽放开来。
“砰砰。”
叶大龙手速极快,在敌人反应过来之前,接连开枪,将步枪打出了机枪点射的效果。
“八嘎呀路,开枪还击。。。”
玉米地里传来了日军三浦挺进队队长,三浦之良气急败坏的声音。
他想的倒美,准备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渗透到叶大龙身边,然后抓活的,他既高估了自己,也小看了叶大龙,这种战术注定要失败,只能是硬碰硬。
“嗒嗒嗒。。。”
三浦挺进队一下子被叶大龙干掉了三个,其他人恼羞成怒,火力全开,向叶大龙的位置猛烈的扫射。
九个人同时用冲锋枪扫射,威力非同小可,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幸亏叶大龙反应足够快,对方枪声一响,马上低下头来,感觉头顶上空一片炙热,饶是他胆大包天,也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芝加哥打字机?”
叶大龙骇得面无人色,心里暗暗叫苦,他已经不止一次遇到这种汤普森冲锋枪了,他马上就判断出来,这支日军小分队,不是普通的日本兵,而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特种作战部队。
对方手里个个都拿着半自动武器,火力凶猛,自己只有一支狙击步枪,火力严重不对等,根本没有办法比啊。
现在,叶大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跑”。
他一秒钟都不敢耽搁,上空子弹如雨点一般密集,他不敢直接站起来,趴在地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