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黑市买书(1 / 3)

“你还认识商业局的人?”

听林凡这口气,好像对邱鹏很熟悉,有点老相识的味道。

“不认识。”

林阳连忙摆手否定,随口编了一句:“去年我们粮食下来去镇上的粮站上交公粮的时候,见到过一次。我记得当时他好像还是粮食局的人。”

“听说是前几个月和粮食局的领导闹了一些矛盾。粮食局的领导不想要他,他也不想在粮食局待了,双方都找了个借口就调动到了商业局。”

“这个人看面相是个大富大贵之人,那大耳朵可不是谁都有的,就是心眼子小。我和他的接触不多,也不知道他的喜好,听商业局的几个同事说,他最喜欢的就是吃豆子看报纸,时不时地写一点文绉绉的东西。”

“这种人,我想着怎么没去报社,到我们商业局干啥,还顶替了老子当了国营饭店的经理,会不会颠勺都两说。”

邓志勇趁机把邱鹏说的像个书呆子,一无是处,也顺便发泄了一下自己的不满。

“志勇哥你放心,等他来了我肯定好好相处。”

“我感觉就是暂时来缓冲一下的,等你的事情过了,你还是饭店经理。”

“我保证。”

林阳拍着胸口,笑的很自信。

“这不是开玩笑嘛!”

“让80年代省里体制内的文坛新星在国营饭店当经理,这不是屈才嘛。”

说起这个邱鹏,林阳认识他还真是机缘巧合。

这个人文化不高,初中生毕业。

上高中的时候家里没钱,加上劳动力缺失,就没上。

但这小子争气。

来成县供销社打酱油的时候,不小心救了粮食局的副局长张玉良,送到了医院。

这一来二去就熟了。

看邱鹏是个文化人,就弄到粮食局的宣传口做大字报宣传标语。

前世林阳认识。

也是因为他和韩白雪结婚之后,有一次大学毕业放假回来,去粮食局找韩明。

邱鹏听说林阳在大学学的是中文系,就主动来交朋友。

就这样认识了。

林阳印象最深的除了邱鹏喜欢文学,还因为他的大耳垂确实有亮点。

邓志勇说邱鹏的小心眼子。

实际上是这小子真是个书呆子,按照书上的理论活着,说到底就是认死理,认孔夫子。

人不坏,后来林阳一路高歌猛进的时候。

邱鹏还成了厅里的办公室主任,省里的着名文学作家,还在93年的时候获得了第二届人民文学奖。

这奖项可不低,是他仕途的加速器。

让这样的人来当饭店的经理,林阳一看就知道是临时来顶替的。

就算商业局的人让他干,邱鹏也干不了几天。

伙夫和文学大家就不是一个纬度的。

“那就借你吉言。”

邓志勇喝了点酒,加上被降职,也开始撒欢。

酒过三巡,看着已近黄昏。

林阳才摇摇晃晃的推着自行车出门:“志勇哥,那我就先走了。”

“成!”

“趁着邱鹏还有三四天才到岗,你要是有什么山货抓紧给我送过来,我替你多收一点。”

“这个邱鹏经理之后,新官上任三把火,指不定还能整出什么幺蛾子呢。”

邓志勇在老秦的搀扶下挥了挥手。

“行,我有就送来。”

林阳微醺,骑着自行车摇摇晃晃的就往红山村的方向赶。

兴许是邓志勇被撸成伙夫的缘故,刚才那只鸵鸟出价可狠了。

一百公斤的鸵鸟,纯肉差不多有30-35公斤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