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大不相同。
他的眉宇间有了愁绪。
“志城小子,想跟我学本事吗?”公孙日月摸了摸小伙子的头。
“想。”吴志城道。
这些年,吴志城心里总有一个高大的身影。
他知道,自己这几年吃的、穿的,全是这个长相俊美的人出的钱。
是这个人在养着他。
以后,无论这个人说什么,他都会照办的。
没想到,这本事一学便是十年。
这十年,他们吃在一起,住在一起。他们亲胜亲人师徒。
吴志城慢慢长大成人,公孙日月依旧是从前样子。
某一天,公孙日月躺在树上喝酒,略有醉色,说道:“志城小子,你想成仙吗?”
吴志城连忙点头。
他也想像公孙日月一样,不会那么快老去,那样,他就能呆在他身边更久一些了。
修炼的苦,他不怕的。
“我喜欢上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女子。十年过去了,我还是不能忘记她。”公孙日月灌了一口酒,衣领都沾湿了。
吴志城:……又不是太阳或金子,人怎么能金光闪闪了?
“那就去找她。”吴志城道。
“我只有成神了才能见到她。志城,我要走了。”公孙日月道,“有句话,你要记住。不要太相信神明,这世间、这天道生你一场,绝不是只给神明当蝼蚁的。”
本想躺平看坟,非逼我成神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