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身子。
莫云见状也哈哈笑了起来:“好了,不逗你了,我们快回去休息吧,现在已经很晚了,你明天还要工作呢。”
“好。”叶秋点了点头,因为工作和孩子的缘故,两人已经很久没有时间去约会什么的了,但她并不觉得自己被冷落,反而这样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状态,也是她心目中的幸福。
有人欢喜,自然就有人忧愁,比如说唐逢春,她从餐厅里离开的时候,心里还很是不舒服。
她万万没想到,今天晚上破例留下的主厨,居然是为了叶秋的亲戚留下的。不,那说不定不是叶秋的亲戚,而是她的领导,她只是沾光才能过来。
就算事实真相摆在唐逢春眼前,唐逢春也还是会不让自己去看,因为她接受不了这样的落差,她不相信自己会比叶秋差。
叶秋哪里比自己好呢?上学的时候,两人也同样是不怎么样的家世,后来自己被亲生父母带了回去,在家里更是受尽了其他亲戚的嘲讽。
他们说她没有礼貌,说她不懂礼仪,又说她是一个土包子。林林总总的,甚至比不上他们家里的一个保姆,毕竟他们家里聘请的保姆,也都是年纪轻轻,长得也很漂亮,又很懂时尚的。
且不说他们请这样的保姆,到底是怀揣着什么样的心思,可她连一个保姆的审美都比不上,这也是事实,那是她过过最屈辱的一段时间。
她努力学习礼仪和时尚,希望能够跻身进那些人的圈子里,不再被嘲笑,也想证明他不是丑小鸭,而是值得他们尊敬的一位大家小姐。
后来她终于做到了,但那些人看到她的时候还是会说:“瞧,那就是乡下来的丫头,别看她现在这样,以前可丑了呢。”
那些人在背后的嘲笑和讽刺,如同一把把利刃插进她的胸膛里。
可能是因为这样,她才更加喜欢同学聚会,因为在这里,她能找到自己的闪光点,也能被很多人尊敬,大家都因为她有钱,捧着她惯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