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一种铅华洗尽的雅致,她是书法家。”
老管家说着,带着慕笙去了三层的收藏室。
那里收藏的都是霍夫人生前的书法。
而房间里,还站着一个人。
是霍书铭。
男人罕见的佝偻着背,透着一股落寞和寂寥。
“干爹,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老爷。”老管家对霍书铭微微颔首,转身离开了房间。
他是没想到霍书铭会来这里。
霍书铭回头去看慕笙,说:“来看看,这是你阿姨生前留下的。”
二百多平米的房间里全都是被裱起来的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女人的字,有温柔,有细腻,有让人打不折的傲骨。
也可以看出,她生前,是一个又温柔,又飒爽的女子。
“有喜欢的吗?喜欢的话,可以带走。”
慕笙有些错愕:“这些都是阿姨留给你的,我不能要。”
“她也不会愿意我一直把她这些字藏在这里的,你想要的话,就带走吧。”
看霍书铭是认真的,慕笙就没在推辞,她也确实很喜欢阿姨的字。
之后,霍书铭说了许多他夫人的事,目光是罕见的温柔,而他的话,总是给慕笙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要不是人世间还有牵挂,他怕是会直接跟随这位女子而去。
慕笙因为喜欢霍夫人的字,就在书房里练了会字。
练字的途中,沈顾沉上了楼。
看到慕笙写的几个字,抿嘴低低笑了几声。
慕笙的字虽然好看,可也只是钢笔字,用毛笔写字的时候,就差了点火候。
有点稚嫩。
慕笙抬头,瞪他:“你笑什么!”
“我来教你写,笔要这样握……”
沈顾沉凑近慕笙,附在了她的手上,轻轻移动她的指尖,整个人就像是在后面拥着她,瞬间就贴了过去。
他说话间,声音从上而下的砸下,从慕笙的耳中灌入,钻入心底。
沈顾沉轻轻控制着她的手,笔墨挥洒而下,薄唇轻启,还在与慕笙说着书法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个笔劲雄浑的慕字,铺洒在纸上。
“你还会写毛笔字?”
慕笙后知后觉的有点惊讶。
“嗯,小时候爷爷最喜欢站在桌边写毛笔字,他教过我。”
小时候的沈顾沉哪里懂得什么是毛笔字,只是知道,他的爷爷写毛笔字的那个劲儿,那个气场,如想要驾鹤西去的仙人,很洒脱。
他喜欢。
所以他从小就开始练毛笔字,虽不说有大成,但也是小有成就。
就在这时,有人敲了门。
“小姐,老爷让你下去,认亲宴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