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9章 有点慌(2 / 4)

继承三千年 暗石 2180 字 25天前

人,显然都不普通,火眼金睛的杨正雄肯定不会多事,更不会偏袒哪一方,他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够了。

施继东微微皱起眉头,对于打架斗殴的案子如何处理,他还真的不太清楚。听了杨正雄的分析,原本自信满满的他,一下子意识到自己可能过于乐观了。

原本他觉得自己受伤很重,肯定构成了轻伤害,但听了杨正雄解释的轻伤害核定标准,这才知道,黄启成这个孙子还真是个老阴*,出手那么重,竟然还掌握着分寸。

他觉得自己差一点就死掉了,竟然连轻伤害都不是,这还有天理吗?

如果构不成轻伤害,也就构不成刑事标准,就像这个中年警察说的,哪怕最终的调查结果对他最有利,距离他的诉求也有着十万八千里的差距。

这还是最乐观的估计,听中年警察话里的意思,想要把责任都推到黄启成身上,恐怕不太可能。

一想到黄启成话里话外的一直都说的是双方打架,就让他恨得牙根疼。

偏偏其他人在接受问询的时候,也特意指出这是一场武力值不对等的打架斗殴,战斗结果一边倒,他们都对施继东表示同情。

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黄启成颠倒黑白,再加上其他人的指证,他想把责任都推到黄启成的身上,这很可能是他一厢情愿,把事情看得过于乐观了。

但他还是有点不死心,继续问道:“按照规定,如果加害人要承担主要责任的话,加害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杨正雄很有耐心的回答道:“构成治安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规定的内容就是这些,你是当事人,经过如何,心中最清楚了,所以我希望你能够慎重考虑我的提议。”

听了杨正雄讲述的规定内容,施继东心中一片冰凉。

规定当中无关痛痒的那一点处罚,和他的诉求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差一点被打死,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他必须狠狠报复回去,才能解心头之恨。

他遭了这么大的罪,法律上的处罚竟然只有这么一点,法律还真TM没用。

就连这么一点处罚,他可能也争取不到,一旦认定他们双方都有责任,根本不可能拘留黄启成,他挨的这顿打,只能眼泪往肚子里吞。

看到黄启成那得意洋洋的样子,施继东马上就要爆炸的心情更是火上浇油,“黄启成,你别得意!你想要颠倒黑白,我告诉你——没门!你身为一名刑警,随意殴打人民群众,要是法律规定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说法,那我就曝光你,我看你还能不能堵住老百姓的悠悠之口?”

黄启成根本就不在乎,“老子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你别想污蔑我。我就纳闷儿了,一个人怎么能像你这么没脸没皮,明明自己是烂人一个,竟然还有脸曝光我,知道你很无耻,但你的无耻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

“有些人确实很无耻,平时坏事做尽,从来不把法律当回事,自己受了一点委屈,就想让法律维护他的利益。还真是想得美!”肖遥突然站出来说道,“杨警官,我实名举报这个施继东强*妇女,请你们尽快立案并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