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现象。这个词被用于指代那些拥有选举罗马人民的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利的诸侯。此制度严重削弱了皇权,加深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皇帝为了谋求诸侯对其子继承王位的承认,在纽伦堡制订了著名的宪章“金玺诏书”,正式确认大封建诸侯选举皇帝的合法性。诏书以反对俗世的七宗罪为宗教依据,确立了帝国的七个选帝侯。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被拿破仑勒令解散,选侯权失去了意义。
本书中查理曼王国的选王侯制度并非直接选出国王,选王侯都是有实力、历史上建立过不可某灭之功勋、家室传承的最高阶大贵族,在王族绝嗣的国家重大危机时,几个选王侯才有机会参选国王。事实上,更接近王族的备选零件。
布伦希尔感觉人类国家真是复杂呢。还请诸位读者先生们多多支持本书,能够投下推荐票和宣传推广,小女子在此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