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微别愣了。
霍奕讽刺地笑了,“怎么?无话可说了?”
“我没跟你说过吧?我一直一个人生活。只有一个人。”霍奕哑着声音道。
不知怎的,霍奕突然很想讲讲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压在他心里太久了。
“我父母是老来得子,他们生我的时候,年纪已经不小,各自又是独生子女,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只有他们两个亲人了。”霍奕道,“好在他们和另一对情况相似的夫妇非常要好,所以,我倒也没觉得三口之家孤单。因为还有干爸干妈和妹妹。哦对了,那对夫妇生的是一个女儿,比我小三岁。”
霍奕的声音听着像是来自很远的地方,“我一直觉得我很幸福。直到傅茵……就是我那个妹妹,她被查出als。知道什么是als吗?”
“知道。”陆微别微微握了握拳。
她怎么会不知道,就在今天下午,她还拿了als患者的例子劝慰何淑。
als的全名是肌萎缩侧索硬化症,也叫渐冻症。
人之所以会动,是因为肌肉在动。而肌肉之所以知道自己要动,是因为神经细胞告诉他要这么做。
als的患者体内,连接骨骼肌的神经元会逐渐死亡。
他们渐渐无法行走、无法进食、无法说话。
他们有着清醒的意识,却什么都做不了。像是被困在墓碑里的灵魂。
只是听到als的名字,陆微别已经能够感受到这个故事里铺天盖地的悲伤。
“她小时候是个运动健将呢,跑步跳远打篮球,没一个能难得到她。她初中现在的八百米记录,还是她的呢。她虽然比我小三岁,但一点儿都不比我力气小,每次打架都是我挨揍。”霍奕的神色温柔,语气里隐隐有些骄傲。
随着骄傲而来的却是巨大的悲伤。
他甚至不知道,病魔是什么时候来临的。傅茵本身就爱跑爱闹,身上经常磕得青一块儿紫一块儿的。所以她刚开始走路踉跄的时候,家里所有人都以为是她又扭到哪儿了,根本没人放在心上。谁知道,她后来连碗也端不稳了。他们这才警醒起来,带她去看医生。
“她确诊的时候,我正好上高三,卯着一股劲儿考上了医大,一心想做个神经科大夫,然后去救她。”霍奕的脸上挂着苦笑,“可她没有等我。”
陆微别暗自叹气。als的预后并不好,多数患者活不了几年。像霍金那样的,已是万里挑一的幸运。
“我还记得,那是我大三上学期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日子。我约好了带她去看冰灯,所以一考完我就忙着收拾行李。回家的路上,她跟我打电话,跟我聊天儿。她讲了很多我们小时候的故事。讲我偷偷把毛毛虫塞进她的铅笔盒,然后被她揍得胳膊青了两个礼拜;讲她最喜欢吃我妈做的红豆糕;讲我去她家做客时,她偷偷往我碗底塞芥末。她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哥哥,她说她曾经想,就算我们以后各自结婚,也要住在彼此附近。她说她希望我成为最好的神经科大夫,她说她其实很放心,因为她的父母还有我。”
听到这里,陆微别一愣。
als的患者,到终末期的时候,呼吸、吞咽功能全部衰竭,只能靠呼吸机活着。如果她死于疾病,她应该没有能力,在去世的当天说这么一大段话。
“她从来没这么聊过过去,也从来没这么聊过未来。我吓得连行李都没来得及放,直接去了她家。去的时候发现,她把阿姨支出去买冰棍儿,自己已经上了吊。我哭着把她抱下来,像疯子一样给她做cpr。救护车没多久就到了,是她叫的。她留了封遗书,说要把器官捐掉。可能她知道,失去氧气太久的器官无法使用,所以她特地在死之前叫好了救护车。”
“她真聪明啊。她的肾、她的肝、她的心脏、她的肺、她的眼角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