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刑狱司路、提举常平司路,在发展、健全的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个政区幅员的尺度多少为宜的问题。
可以说宋王朝从政治、军事、经济等各种不同的角度考虑,因时制宜,划分行政区、监察区、军区的辖境,使得有宋一代的路制呈现出犬牙交错、层次繁复的形态。
首先是复式合议制的高层政区。
因为从辖境看,帅司路与转运司路,在京东、京西及东南地区是完全吻合的。
但是,在三路及川峡地区,宋王朝为了实现对外防御辽夏、对内巩固封建政权的战略目标,两司的辖境则极不一致。
像是川峡地区,真宗初,分为益、利、梓、夔4路,景德元年1004年,转运司路不变,帅司路则由4路合并为益利、梓夔两路。川峡地区,五代时曾出现前蜀、后蜀两个割据政权。
因此,北宋常用重臣知益州,兼益利路兵马都钤辖,以镇抚西南远方。
此制一直维持至南宋建炎时1127年-1130年方发生变化,时分益利、梓夔两钤辖司路为益、利、梓、夔4路,与转运司路完全吻合。
因此,北宋时川峡地区,帅司路比转运司路为大。
但南宋时利州路常分为东、西两安抚司路,又比转运司路为小。
而在三路,则将河北分为大名府、高阳关、真定府、定州4帅司路,将河东分为并代、泽潞、石隰、麟府4帅司路,将陕西分为永兴军、秦凤、鄜延、环庆、泾原等5帅司路,如加上神宗时增设的熙河路,则为6路。
因而,在三路,帅司路通常比转运司路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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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帅司路在川峡、三路地区常呈现两级制。
如河东经略安抚使,下辖并代等4帅司路。
河北,庆历、熙宁间,1041年-1077年“置河北四路安抚使,命知大名真定府、瀛定州者领之”。
而以贾昌朝183等判大名,兼河北安抚使,总领4帅司路。
康定、庆历间1040年-1048年,陕西常置陕西经略安抚使,总领沿边4帅司路。
南宋时期,为抵御金、蒙的入侵,川峡又设四川安抚制置使,付予方面之权,总辖4安抚司路或5安抚司路兵马。
开禧年以后,常设两淮、京湖安抚制置使。
各领淮南东、西与京西南路、荆湖北路的兵马,权高位重、辖区之大,宋朝立国以来,未有其比。
可以说北宋前期,转运司于“一路之事,无所不总”,权任颇重。
这就带来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事务繁重,难以事必躬亲,情不得实,事务稽缓;二是专制一方,权力过大。
故景德1004年-1007年定制,增设一路提点刑狱司,以分转运司之司法权。
熙宁初1068年,又增设一路提举常平司,专管新法财税,以分转运司之财权。
两司均有按举之权,与转运司同为监司,因此三司都有按部之责。
在当时交通、通讯条件极端落后的情况下,为了完成年度巡历,政区不宜过大,故宋自建国以来逐路屡有分路之举。
然由于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的结果。
实际上,当时已形成了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川峡、淮南、两浙、江南、荆湖、福建、广南等若干幅员辽阔的财赋之区,境内经济、财政密不可分。
故逐路又屡有合并之举。
或采取互兼、兼总等形式,呈现出极其复杂的形态。
如太宗时的江南路,东路兼总西路;荆湖路,北路兼总南路;广南路,东路兼西路。
西川、峡路则转运使互兼。
又如,真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