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规矩与由来(6 / 8)

买宋 参见大总管 5478 字 4个月前

的望族》、《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等均是按此路数。

故而在《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一书的弁言中,潘光旦引梁章钜《浪迹丛谈》所云道:

“余金星不入命,于音律懵然而无所知,故每遇戏筵,但爱看声色喧盛之出。”

虽然落脚点并不在伶人本身,然而对伶人内部联姻的血缘关系作了细致的梳理,提出观点曰:“内群婚配的结果,当然是把许多所以构成伶才的品性逐渐集中起来,使不至于向团体以外消散,有时候因缘凑合,且可以产生出一两个极有创造能力的‘天才’来。”

这也为为后来学者的优伶研究开拓了视野,开启了一条新颖的跨学科研究之路。

其他近二十年来较有代表性的是谭帆《优伶史》第三章中的专论《优伶的来源、血缘和地域分布》(之后的李平君《优伶》第三章《优伶的来源、血缘和地域分布》基本移用此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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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帆将优伶的来源大致归结为几种:一是在奴仆中选取体貌端正、嗓音响亮或有一定特色的人教以音乐、舞蹈和滑稽调笑。

二是在战争和朝代更迭所获取的大量俘虏中选择并降为优伶,三是把罪臣的妻子儿女降为优伶以为惩。

宫廷戏班的演员来自前朝艺人子弟、年轻太监、罪臣家属以及从民间采买而来的贫家子弟。

家乐戏班的演员则以购买未主要途径(如上海豫园主人潘允端《玉华堂日记》中所载,购买价格依色艺之高下而悬殊不等,从一两道十五两均有),进而得出“从整体上来说,中国古代的优伶制度实则是古代奴隶制的残余”这一结论。

在对优伶血缘的研究中,谭帆先生主要参考了潘光旦先生的研究成果,并进一步将“内群婚配”的现象个归结为两个原因,一是外界对优伶婚姻关系的“隔离”,一是优伶内部本身所固有的“类聚”倾向。

对优伶地域性的研究,谭帆先生认为其是一个内涵比较宽泛的概念,包括“地理位置”、“文化环境”、“历史传统”、“经济状况”等因素,是一个人才的生态环境问题,并集中笔墨以苏州为例,论证了“乡音”、“世风”和“传统”是一个大量产生优伶的整体环境氛围。

另外还有孙民纪《优伶考述》第四小节《出身》爬梳了历代文献中对优伶的出身状况的记载,总结出其大致来源有三,即战俘、罪犯家属和极度贫困人家。

包括第二十八节《婚姻》亦对优伶的从东汉以前不囿于阶层、不限于行业的婚姻方式到后来形成内群婚姻制的历史进程进行了描述。

王宁、任孝温2005年出版的《昆曲与明清乐伎》一书,则集中笔墨对源于妓女的明清昆曲优伶作了详尽的论述。

学者们对优伶生活、从业状态的兴趣向来十分浓厚,然而囿于材料的零散和不足,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并不甚多。

其中谭帆《优伶史》第八章《优伶众生相》及《优伶:古代演员悲欢录》第五章《“散点透视”:优伶众生相》(李平君《优伶》第七章《优伶众生相谱》移用)以通俗的行文语言展现了各类优伶生存状态。

他的第一节《自贱:扭曲的心灵》承续潘光旦先生在《中国伶人血缘研究》中的观点,举例描述了优伶或希冀脱离乐籍或自甘奴役的心理。

而第二节《孤傲:消极的抵御》列举了男女优人不慕富贵之例;第三节《反抗:强者的心音》列举了雷海青反抗安禄山等例。

还有第四节《媚谀:在夹缝中求生》列举了优施趋炎附势、赵飞燕诬陷班婕妤等例,同时指出了必须考虑到当时的社会背景,不能对他们的行为求全责备。

至于第五节《报复:物极必反》则列举了优伶报复的两种方式,一是对权势的渴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