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清宫形成的一整套节庆常演剧目《月令承应》、《法宫雅奏》、《九九大庆》等,优伶须多讲福禄寿喜的祝语,避免不吉祥用语等)。
节庆风俗与优伶某些制度形成的关系(如宋代宫廷征召民间优伶的“和雇”制度、宋元时期“唤官身”制度以及明清以来“唱堂会”制度等承应制度)。
第五节《优伶与宗教文化》则由巫与优伶的关系说起,谈到宗教文化对优伶的影响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朝廷祭典和民间祭祀活动中优伶均是不可或缺的人物;第二,宗教对优伶的庇护作用(寺庙作为民间的大众游乐场对戏剧消费者的吸引、对戏曲演出声威的壮大作用)。
对优伶社会地位的研究成果亦十分丰富。一般的观点均认为优伶地位十分低下,基本上与娼妓等列,然而近年来学者们的研究则展现了不同时代更为复杂具体的状况,对破除这一成见所裨益。
研究论着中涉及此一问题的主要有:谭帆《优伶史》第七章《优伶与封建传统文化的禁锢》以及《优伶:古代演员悲欢录》第四章《禁锢与摧残:悬在空中的屠刀》,李平君《优伶》第六章《优伶悲惨的社会境遇》基本移用其成文。
谭帆主要的笔墨集中于对优伶卑下社会地位和悲、惨社会境遇的描绘上,分别从“法律、家训与社会舆论”,“科举:被阻隔的青云梯”,“绿头巾:一种人格的污辱”,“舞台上的自我体验”(述女伶之遭遇),“‘夹谷之会’:优伶殉难录”,“主与仆:供奉、承应与卖艺”,“声与色:品鉴的趣味”等多个方面论证这一点,表达了对古代优伶的同情。
但谭帆的研究多为事先设定了某一带有价值判断的主题,之后再为此搜集材料、分点论证,故虽然该主题论述已堪称充分,但对整个问题的认识则不免片面,此亦其不足之处。
孙民纪《优伶考述》书中《绿巾》、《际遇》、《劫难》、《荣宠》数章对优伶的社会地位亦有详述。
此外还有张发颖先生的《中国戏班史》第十二章《伶人争取社、会地位的社团和斗争》则选取了一个相对独特的角度进行研究,认为汤显祖《宜黄县戏神清源师庙记》一文及清初桃渡学者剧本《磨尘鉴》中把戏神与儒释道三教并立为伶人争取社会地位提供了理论支持,梨园馆、精忠庙及伶人九皇会、戏子节等祀神活动为其提供了活动的场所和机缘。
并依据周明泰《道咸以来梨园系年小录》讲述了光绪十五年孙菊仙、杨月楼等人率领戏剧班社举行的第一次胜利罢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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