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最终剪辑权【求订阅】(2 / 4)

控,演员调度等等,很难避免自己在剪片的时候不受干扰。

所以如果你聘请了剪辑师,在第一次的剪片工作,不要去打扰剪辑师的创作,也许影片将会让你眼前一亮。

然后再去收集反馈意见,和剪辑师沟通交流,把这些宝贵的客观意见融入到影片的修改当中,相信这个片子最终出来绝对不会差。

至于国内的话。

则恰恰相反。

基本上有名气的导演都拥有剪辑权。

这也是陆晨为什么不放心国师他们开拍的原因。

因为他们绝对不会放弃剪辑权!

他们肯定要自己剪。

而自己剪,就会导致上面所说的问题。

当然,这种情况还真说不上好坏。

各有各的利弊。

举个例子。

《双生》

“我觉得最无法理解的是这么巨大的变动,竟然在事前没有征求我的任何意见。”

这是这部电影导演的原话。

在《双生》的后期剪辑过程中,

作为导演,

金振乘没有获得最终剪辑权,没有收到自己应有的劳务报酬,甚至在影片上映后都看不到,自己的片子究竟被剪成了什么样子。

换角、补拍、挤压三年,自行后期,在时局和资本的两重挤压之下,金振乘一开始就丢失了导演的最终剪辑权,这或许是他惟一能够维护作品的机会。

若是再退一步,像其他导演那样愤而放弃署名,那么连追讨自己辛苦钱的机会也要失去。

没人会甘愿放弃自己的作品,但当它已经被涂抹得面目全非之时,这究竟还算不算自己的作品?

这又是一个问题。

因此。

剪辑权这权利到底是给导演还是给公司。

还真说不好。

对于很多导演来说。

最终剪辑权:就是一场权力的游戏。

它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权力的斗争。

在好莱坞,制片人中心制树大根深,最终剪辑权早已牢牢握在制片人手中,如果有导演能够掌握住最终剪辑权,那证明导演本身已经是一块金字招牌。

当年吴白鸽闯荡好莱坞,

成为五位握有最终剪辑权的导演之一,是华语圈子迄今为止还津津乐道的事实。

当制片方紧握住最终剪辑权时,

大多会从纯粹的商业利益方面来考虑。

在电影上院线时,时长越贴合观众传统的观影习惯,票房往往更卖座;

二则是内容,在艺术影片中,越个人化和晦涩的情节,越容易遭到“剪刀手”。

当一旦影片打入国际市场,

影片在发行方手中,

会剪出许多个长短不一的版本,影片的内容完整性,自然也不再是导演能掌控的了。

导演和片方对于影片剪辑权的争夺,从电影艺术诞生之初就已经开始。

1927年,《大都会》在德国柏林首映,时长153分钟。

正是由于各地发行商纷纷自行剪辑,导致该片一直难以还原本来面目,直到2001年才有修复版本面世,同时有四分之一的内容已经确定难以找回。

最惨的自然是丑国影史上赫赫有名的《丑国往事》。

当时早已拍出《黄金三镖客》《偷自行车的人》等多部知名影片的赛尔乔为《丑国往事》找投资长达11年,拍摄出的影片长达251分钟,但后来在丑国上映后,影片大段闪回场景被删除,导致本片票房口碑全部失利。

多年后,导演剪辑版本流出,才使得这部经典影片重见天日。

事实证明,

即便你是大牌导演,也很难永远避开与片方的剪辑权官司。

尤其在好莱